关于清退原省级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关于清退原省级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政府采购供应商:
今年7月,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已布置对2014年以前(包含2014年)已到期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的清理,但仍有部分供应商未办理到期履约保证金的清退手续,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财明电〔2016〕28号)的要求,现对到期未退的保证金清退工作通知如下:
一、到期未退履约保证金供应商
供应商名单见附件1。
二、履约保证金清退流程
1、供应商下载《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
2、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并请采购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交给政府采购监管办项目经办人;单位名称如有变动,请一并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政府采购监管办办理退还手续。
三、清退时间
收到《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后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友情提示
建议供应商对即将到期的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安排专人主动关注,到期及时办理清退手续。
联系人:郑礼莉
联系电话:****-********
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省财政厅综合楼5楼
附件1:履约保证金到期未退供应商名单
附件2:《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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