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丁家小学厨房设备招标公告
学校丁家小学厨房设备招标公告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受长沙县长龙中心学校丁家小学的委托,对其厨房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资格证明资料参与资格审查,以及后续询价采购活动。
1、 项目名称:长沙县长龙中心学校丁家小学厨房设备询价项目
2、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XZCJ-XJ2016- 080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项目预算:人民币138418元
标的及数量: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1 | 厨房设备 | 见文件清单 |
4、供应商资质:
4.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4.2特定资格条件:无
4.3供应商须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7、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4 资格证明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需将资格证明文件集中装袋递交,一式两份并注明供应商名称、列详细清单;分正副本装订成本并递交。
5、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5.1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须按要求提交本公告第4.3款所述资格证明文件交由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经询价小组确定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方能继续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
5.2本项目不需要报名, 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料将被拒绝接收。(★)
5.3资格证明文件送至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5.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9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长沙县长龙中心学校丁家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联系人:粟先生 联系人:浣先生
7、标的主要需求(格式见附件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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