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0773-2441GNGZHWGK85
项目名称: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二次)
交易项目编号: P520*****240009R8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00 , 标包2:*******.00 , 标包3:*******.00 , 标包4:*******.00 , 标包5:*******.00 , 标包6:******.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标项5
标项6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符合采购人要求 , 标包2:符合采购人要求 , 标包3:符合采购人要求 , 标包4:符合采购人要求 , 标包5:符合采购人要求 , 标包6:符合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 标项2: , 标项3: , 标项4: , 标项5: , 标项6: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本项目非《财政部第102号令》所指的政府购买服务);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招标代理将于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本项目非《财政部第102号令》所指的政府购买服务);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招标代理将于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本项目非《财政部第102号令》所指的政府购买服务);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招标代理将于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本项目非《财政部第102号令》所指的政府购买服务);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招标代理将于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本项目非《财政部第102号令》所指的政府购买服务);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招标代理将于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本项目非《财政部第102号令》所指的政府购买服务);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招标代理将于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标项2:
无
标项3:
无
标项4:
无
标项5:
无
标项6:
无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否 , 标项5:否 , 标项6: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符合采购人要求
标项2:
符合采购人要求
标项3:
符合采购人要求
标项4:
符合采购人要求
标项5:
符合采购人要求
标项6:
符合采购人要求
3.其他事项:本项目标项1-6:接受已中标本项目一次采购结果的全部中标供应商再次参与和中标本次采购活动。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项目服务需求(适用于所有标包): (1)科学设计项目培训方案。要落实国家和我省教师培训相关要求,对照项目类型和培训目标要求,扎实开展需求调研和项目论证,研制基于主题、分层分类的精准培训方案,明确具体的培训目标和预设成果,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规范作为必修内容。 (2)优化培训内容和专家团队。要依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和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等要求,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有针对性设计培训内容模块和专题。要加强授课教师管理,按照政治首位、师德为先、业务精湛、社会公认的标准严格遴选授课专家。根据培训需求遴选熟悉教育发展的高校专家和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长等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长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3)精准选择培训方式。要聚焦提质增效,根据培训课程类型特点,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载体,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任务驱动式等多种方式,强化基于教育教学场景、提升教学和管理能力的培训环节,推动教师培训与教师日常教研、教育教学的衔接与融合,切实提升参训人员教育教学、教育管理能力和水平。采用多种形式对参训学员训后发展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参训学员更新理念、改进方法、运用实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组织专家进行指导提升。积极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实施信息技术支持下的训前、训中、训后全过程质量管理,建立训前深度沟通机制,让参训教师提前了解课程设置等项目内容。 (4)加强培训成果提炼。要根据各项目的培训目标要求,指导参训人员产出优质成果,注重培训成果总结和提炼,打造可推广的优秀培训案例,生成高质量的培训课程资源,积极推动成果转化运用。 (5)严禁培训项目转包。要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加强本单位项目统筹管理,合理控制项目数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给、分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培训服务内容不得违反意识形态、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7)培训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8)中标供应商负责培训过程中的安全、纪律管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教育厅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联合广场C座4层1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马强
项目联系方式:151*****55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强
联系方式: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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