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湖医院天津市环湖医院超声设备维保三年期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
天津市环湖医院天津市环湖医院超声设备维保三年期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环湖医院超声设备维保(三年期)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环湖医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11: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101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101室 | ||
预算金额 | ¥13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焦健、位艳杰、许伟、吕丽、方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176*****197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环湖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津南区吉兆路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老师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焦健、位艳杰、许伟、吕丽、方妍 |
天津市环湖医院 天津市环湖医院超声设备维保(三年期)项目 (项目编号:X*********)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环湖医院 项目概况 天津市环湖医院超声设备维保(三年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 项目名称:天津市环湖医院超声设备维保(三年期)项目 预算金额:137.1万元 最高限价:137.1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服务业(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5)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人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1日到 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101室 方式:网上报名方式。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审核通过(注册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gys_login.jsp),否则将会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网上报名:投标人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若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到我单位邮箱sdjzzx199@163.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联系方式:022-********、176*****197。注: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售价:本标书售价500元/份(公对公转账), 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电汇信息: 开户名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阳光新路支行银行; 账号:117*****000********;(请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邮箱sdjzzx199@163.com)。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环湖医院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吉兆路6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101室 联系方式:焦健、位艳杰、许伟、吕丽、方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健、位艳杰、许伟、吕丽、方妍 电 话:022-********、176*****19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0日 |
标签: 设备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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