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泗路与丹溪路交汇处新建学校校区内门面106#商铺资产租赁第二次
高泗路与丹溪路交汇处新建学校校区内门面106#商铺资产租赁第二次
资产出租公告
一、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将持有的 高泗路与丹溪路交汇处新建学校校区内门面106#商铺资产租赁权(第二次) 公开出租,
并按本公告内容由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资产简况
公告 信息 | 地理位置 | 高泗路与丹溪路交汇处新建学校校区内门面106#商铺 |
权证编号 | \ | |
建筑面积 | 101.38㎡ | |
租赁年限 | 5年 | |
设备资产 | 无 | |
无形资产 | 无 | |
资产 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南湘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 (备案)机构 |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2日 | |
资产评估结果 | ||
出租行为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 党支部会议决议 公司___ | |
重要 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资产出租有关的内容: 1、标的物租期为5年,年租金为*****元起; 2、标的物装修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止,租金从第2年开始每年递增3%;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三倍,且租赁保证金不计息; 3、装修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不计算租金; 4、标的物为毛坯租赁,承租方一经投标则视同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现状,不得以标的物的瑕疵为由,拖缴或拒付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费、水电费及索赔等。 5、自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或会计报表附注中重大或有事项 | (无) | |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出租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三、交易条件与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首年租金 | 人民币*****元 |
年租金设置 | 1、本项目收取首月租金三倍的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不计息。 2、装修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止,装修期包含在租赁年限内,不计算租金。 3、租金按年支付,租金含税,租金从第2年开始每年递增3%。 |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能承担民事责任,本项目不针对自然人进行招租;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标的主要经营业态限定为文印照相店; 4.标的物按毛坯租赁,由承租方按商业用水用电的价格向租赁方缴纳水电费。 5.为避免垄断等恶性竞争行为,承租方在竞得本项目的子项目后禁止再参与其他子项目的竞拍。 6.鉴于本项目特殊性,保障学生生活需求,承租方禁止经营国家或学校不允许的项目,禁止经营市监、教育、卫健等主管部门没有批准的项目,门面禁止经营明显与学校食堂、超市及快递点相冲突的项目,门面之间禁止恶性竞争,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合法性经营活动。 7.承租方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或与他人调剂交换门面,禁止收取和付给门面转让费。 8.商品经营或服务项目要明码标价,价格合理。禁止在特殊期间(如疫情期间或校园封闭管理期间)涨价。 9.承租方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对开展的经营活动负责,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的安全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债权债务等。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10.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双重管理,学校将对门面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考核将参照周边学校与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相应管理办法进行。 11.承租方应执行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关于防火防盗、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严格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出现的失火失盗及从业人员的刑事、民事责任及人身意外伤害等一切安全方面的情况,均由承租方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12.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承租方从业人员出现的劳动争议与纠纷、法律诉讼,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3.承租方须按规定自行办理经营项目所需的相关证件,并做好消防设施设备添置和验收,费用自理。 | |
与出租相 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按期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2 万元汇入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承租方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元报价(其他承租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2 万元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未成功竞买的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则上述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2 万元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由评估基准日起至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止。 5.标的物工程条件: (1)建筑结构:以施工图为准,按实交付。 (2)供电、给排水、天然气: ①供电:总计提供12KW预留配电。 ②给排水:提供DN20的供水管道(含智能水表),一处DN100的排水管道,后续改造由承租方自理。 ③燃气:我司不提供燃气且禁止使用燃气。 (3)排油烟:排烟管道及净化系统均由承租方自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达到相关部门要求。 (4)消防:二次消防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且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5)停车场:可免费使用学校内部停车位,但不设置固定车位。 (6)装修方案及经营范围需通过校方审核。 | |
报名 需提交的资料 | 1.法人机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两者身份证明; 2.法律、法规规定及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为必要的材料。 | |
交易 保证金设置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 2 万元 |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自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16时00分止(公告期内)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请各意向承租方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窗口办理CA数字认证书,然后登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报名页面自动获取保证金账号。 |
四、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码 (自然人) | (无) | |
注册地(住所) | 常德市武陵区白马湖街道惠家坪社区皂果路396号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内部决策形式 |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 党支部会议决议 | |
资产出租 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集团 或主管部门 | 常德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五、交易资金设置
支付方式 及要求 | 承租方须签订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常德武陵支行 交易保证金可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
六、挂牌信息
挂牌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拍卖 确定承租方。 |
发布媒体名称 |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常德市城发集团网站 |
七、项目联系方式
姓名 | 熊先生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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