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陶瓷原料1.2万吨技术改造第二次招标公告
年产陶瓷原料1.2万吨技术改造第二次招标公告
年产陶瓷原料1.2万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现对“年产陶瓷原料1.2万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信息进行网络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年产陶瓷原料1.2万吨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江西省高安市新街镇
(3)建设单位:江西省欧陶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技改
江西省欧陶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投资2000万元,在江西省高安市新街镇对年产陶瓷原料1.2万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自制窑炉干法生产水玻璃生产线,采用高温蒸汽对反应釜充气湿法生产水玻璃,新增10.5t燃煤蒸汽锅炉,项目占地面积150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各类仓库、各类储罐及公用辅助工程等。本项目定员100人,年工作日300天,一班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运营期: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锅炉废气及少量食堂油烟、生产设备噪声及锅炉风机等以及生产固废、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依据有关法律,本工程在设计中针对产污的各个生产环节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例如:①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无名小河,最终纳入肖江,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②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净化;③固体废物合理分类,无害化处理;④项目设备噪声值不大,经绿化阻隔和自然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主要风险物质为液碱,为腐蚀性溶液,采用储罐储存,储罐区增设事故池,预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方案,在加强管理的情况下,风险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应的政策和当地规划要求,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 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 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调查问卷和现场公示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反映或在填写的调查问卷中反映。公众意见将供建设单位施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环境评价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时参考。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省欧陶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高安市新街镇
邮编:336000 联系人:冯总 电话:151*****123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环评机构的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34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 邮编:510115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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