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政府协同办公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亭湖区政府协同办公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亭湖区政府协同办公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THCG2016-Z055)
根据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并受采购单位委托,我中心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HCG2016-Z055
二、项目名称:亭湖区政府协同办公管理平台
三、招标范围:亭湖区政府协同办公管理平台采购,包括硬件设备与软件平台的开发、调试、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项目预算10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以下两种资质条件之一者: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基础通信业务许可证的运营商,或具备上述条件的运营商在盐城市范围内设立的分(支)公司,该分公司如无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司授权才能参加招投标,省级公司有无独立法人资格不作要求;如不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基础通信业务许可证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光纤网络运营。
②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具有2014年以来在江苏省内区县政府合同金额100万以上的政府政务办公系统(协同办公或公文交换)开发成功案例;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要求在盐城注册有分公司或子公司。
(3)对于项目使用的主要设备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7)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发放
自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22日下午18:00止。供应商如确定投标请将《参与投标确认函》、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亭湖区政府采购中心邮箱(thzfcg05@163.com),获取招标文件(电子)。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注:请报名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 年10月9日下午15:00时整。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及开标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五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七、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等,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3.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开户名: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
开户行:工行亭湖支行
八、招标人及其他情况
采购人名称: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亭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 杰 电 话:****-********
亭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丁继东 徐文丽
电 话:****-********
地址:盐城市亭湖青年东路55号,亭湖区行政中心338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亭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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