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经开区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防洪部分施工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Q-2016-1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岸经开区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防洪部分施工已由渝水许可〔2016〕79号文)主为重庆市南岸区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专项基金及区级财政资金。招重庆市南岸区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2537m322.0m
*******2.2K2+000.000K4+698.000K2+000.000K3+366.000K3+751.000计划资约
K5+765.000K6+426.600K7+503.0003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具有1个及以上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各投标单位只可就上述合同段中的1个合同段进行投标,多投则为废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6年9月13 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如有疑问,请在2016年9月18日10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6年 10 月13日10时00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