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冀码渠水生态保护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冀州区冀码渠水生态保护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冀州区冀码渠水生态保护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州区冀码渠水生态保护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冀州行审招标核字(2022)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冀码渠两侧生态缓冲带各0.75km;冀午渠两侧生态缓冲带各2.6km;衡水市冀州区碧园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地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其中人工湿地总占地2.7267万平方米,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占地2.4万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占地0.3276万平方米。
2、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要求:12个月。调试及试运行期:自稳定达标满一个月之日起1年(以在线监测数据为准)。
3、建设地点:衡水市冀州区。
4、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等。其中勘察、设计要求:按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完成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及相关后续服务并通过审查机构审核;施工、采购要求: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变更的全部施工内容和采购内容,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一年的全系统的调试运行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勘察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拟派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并提供2024 年不少于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备给水排水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 2024 年不少于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 2024 年不少于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方案分别核定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应对招标人负总责。联合体各方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环保工程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的家数不超过4家。
(注: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9 月11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年 9月 15 日 17 时00分之间(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 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并递交。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实行“评定分离”。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泰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南大街1588号恒大绿洲19号楼
联系人:李晓蒙、王昱、刘小丽
电话:0318-*******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8-*******
十、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冀州区冀码渠水生态保护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投标人/供应商 | 2000 |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泰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信都路100号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南大街1588
号恒大绿洲19号楼
联 系 人:李颖 联 系 人:李晓蒙、王昱、刘小丽
招标
|
泰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