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9线昭苏至温宿公路建设第ZWSJ-4合同段ZWSG-1标段砂石料筛分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G219线昭苏至温宿公路建设第ZWSJ-4合同段ZWSG-1标段砂石料筛分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G219线昭苏至温宿公路建设项目第ZWSJ-4合同段ZWSG-1标段砂石料筛分设备租赁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G219线昭苏至温宿公路建设项目第ZWSJ-4合同段ZWSG-1标段砂石料筛分设备租赁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G219 线昭苏至温宿公路建设项目第ZWSJ-4合同段第ZWSG-1标段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境内,起点位于博孜墩乡破城子山口动物疫病监测检查站以北570m处,起点桩号为K202+200,终点桩号为K236+601,全长34.439km,沿线主要控制点有:破城子、克孜布拉克村、托帕拜力达坂。全线共设置大、中、小桥14座,其中大桥3座/798m,中桥4座/209m,小桥7座/167m。箱涵84道;设置平交道口5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

2.3招标内容:筛分机械设备租赁;具体采购数量、规格详见下表:

内容

加工

数量

单位

租赁设备组成

租赁时长(月)

单价最高限价

(元/m3)

总价最高限价(元)

备注

筛分设备

******

m3

移动式筛分机、整形机、其他辅助设备(挖掘机、装载机等)

3

39.00

4,231,500.00


最高投标限价:4,231,500.00元

注:①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进出场费。合同执行期间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计量数量。

②投标单价包含设备租赁费用、税金、设备调迁费、日常油料、人工安装费、修理费用和保养费等一系列服务。

③意向投标人负责所有投入设备操作人员工资及食宿等全部费用,负责全部投入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零配件、易损件更换、燃油等全部费用。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机械设备租赁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2.6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博孜墩村(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投标人应保证所租赁设备质量满足行业标准,并定期请专业机构对设备进行检测,确保设备的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2.8最高投标限价:4,231,5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叁万壹仟伍佰元整)。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即A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09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为企业的网页截图。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为企业的网页截图。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09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查询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网页截图。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或姓名身份证号);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采购公告要求时间或者不限制时间,不得限制省份。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3.5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禁止参加本采购项目。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3.7本次招标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在网站首页的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下载《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全流程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680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3本项目采用

4.4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进行本项目招标的相关操作;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13时00分;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网银或电汇。

注:(1)潜在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6日14时00分;

投标人应在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14时00分;

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3、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7*****341

监 督 部 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效能管理事业部

电 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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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砂石料 筛分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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