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仁寿县下半年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仁寿县下半年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安排,为有序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工作部署我县将于2024年9月13日启动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仅限全日制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含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在仁寿县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

(二)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驻仁寿县行政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区县行政审批局认定(详见附件1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及公告网址)。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

三、申请人需具备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仁寿县行政区域内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时间

时间:9月13日8:00—10月14日18:00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所需提交材料,以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提示要求为准。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4.体检

申请者自行下载(附件2),贴好照片到仁寿县行政区域内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详见附件3请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负责每项体检的医生要在各小项目“医生签字”栏签字,各项目检查完成后,医院综合各科室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在“体检结论”栏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在“体检医院意见”栏加盖医院鲜章,如未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体检、医院无“合格”“不合格”结论及未贴照片、照片处未加盖医院鲜章等在现场确认时一律不予受理。

5.现场确认

时间:9月14日—10月2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过期不予受理。

地址:仁寿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8-********

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仁寿县行政审批局4楼社会事务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所有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为同一张照片,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户籍证明和居住证原件。户籍所在地为仁寿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居住地为仁寿县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6)体检表原件(需与附件1一致),申请人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载;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网上确认

选择在线确认方式的认定对象,不用现场提交材料(特殊情况除外)。

(1)网上确认时间

9月14日9:00—10月21日17:00

(2)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7.领取证书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公告的形式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需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认定机构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申请人使用手册获取途径: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三)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和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附件:1.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及公告网址.docx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3.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docx



仁寿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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