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7号线车站警务站标牌及导向标识制作安装(重新)招标公告

3、4、7号线车站警务站标牌及导向标识制作安装(重新)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09-13
公告编号LHZB-2016-426截止日期2016-09-20
招标代理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3、4、7号线车站警务站标牌及导向标识制作安装(重新招标)项目实行公开招标。2. 主要内容:3、4、7号线车站警务站制作标牌及导向标识制作安装,其中:警务站标牌及站区民警示意牌中警徽的制作需要符合公安机关的标准及要求。3.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 投标人必须是城市轨道交通导向类设计、制作、安装和技术服务企业;2)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3) 具有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警用品生产销售企业出具的授权证书;4) 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5) 轨道交通相关导向类标志、标贴系统制作、安装、维护、保养业绩要求(以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派代表携带的下列资料:1) 法人代表委托书2) 受托人身份证3) 企业营业执照4) 组织机构代码证5) 满足第3条的资格证明文件6) 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7) 电子报名资料(提供上述资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上述书面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如报名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不予接收。5. 经招标代理审核资质通过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6.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的联系方式恕不接受。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递交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提交方式为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贷记凭证、电汇、网上支付、银行保函、现金。支付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本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2016年9月23日16:00时前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并领取收据,采用各类银行转账、汇款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当天携带银行业务回单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或贷记凭证回单联。8.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9. 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 自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0日09:30~14:00(除国定节假日外)报名地点:虹口区虹关路368号建邦大厦801A(近天宝路)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26日09:15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桂林路909号7号楼3楼1号会议室10.招标单位: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地 址:东宝兴路369号招标代理: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虹口区虹关路368号建邦大厦801A(近天宝路)电 话:***-********181*****646工程师:吕文鹤、楼琼咨询人:张小姐传 真:***-********1:《3、4、7号线车站警务站标牌及导向标识制作安装(重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附件2:《3、4、7号线车站警务站标牌及导向标识制作安装(重新招标)项目》技术规格书注意:1) 附件2设密码保护,只有经招标代理审核资质通过后,方可获得密码。公示网站: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eps.shmetro.com日期: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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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装 制作 导向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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