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产业基金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高原湖泊两山转化试点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昆明市产业基金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高原湖泊两山转化试点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为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昆明市落地,根据《昆明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昆金办〔2022〕90号)《昆明市产业基金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产基联办〔2023〕3号)要求,拟通过公开方式,遴选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昆明市专项基金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专项基金基本情况
设立规模:基金设立规模10亿元,昆明市和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合计出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5亿元,专项基金管理人负责募集剩余出资部分的募集,各出资人采取认缴制按比例同步到位。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型;存续期限:8年(其中投资期为5年,退出期3年,按照实际投资需要最多可延长1年);
投资方式:股权投资。
重点投向:水环境系统治理项目、高原湖泊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项目、重要流域生态补水项目以及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林业生态修复和保护项目、土壤固废和大气等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及工业固废收集处理利用、环湖产业绿色转型项目、高原湖泊及涉及水域文旅产业开发等。
投资要求:
(一)在昆明市内注册的企业。
(二)注册地拟迁往昆明市的企业,或被昆明市内企业控股收购的市外企业。
(三)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的形式将重要业务板块地落户昆明(子公司资产须不低于专项基金对该企业的对应投资金额中昆明市产业投资基金出资部分)。
(四)投资市外企业资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单支基金实缴规模的30%。
原则上参照上述标准,后续根据国家级基金要求具体协商。
二、专项基金管理人遴选条件
根据《昆明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及《昆明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专项基金管理人遴选条件如下:
(一)按照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二)具备合理的投资流程和决策程序,严格的合规、风险风控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原则上经营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的规模不低于5亿元,且近2年取得不低于所投行业基金平均回报率的盈利水平;
(四)专项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昆明市设有总部或办事机构;
(五)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六)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退出案例;
(七)有较强的募资能力,有成功募资额3亿元以上的业绩。
(八)熟悉专项基金所投领域相关产业情况。
(九)专项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其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十)社会出资方参与并指定的基金管理人,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可适当放宽上述要求。
三、其他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网址:昆明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官网jrb.km.gov.cn/;联系人:张夏;联系电话:136*****001。
遴选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4日。
特此公告。
昆明市产业基金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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