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郑国际机场3号停车场增值业务车位租赁项目招商二次公告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3号停车场增值业务车位租赁项目招商二次公告
河南民航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现就郑州新郑国际机场3号停车场增值业务(车位租赁)项目参照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商,诚邀满足招商要求的单位参与本次招商。
一、项目概况
1.3号停车场简介:3号停车场位于机场迎宾大道北侧,紧邻T2航站楼,面积6.1万平方米,车位数1800余个,场内建有新能源车辆充(换)电站,是郑州机场旅客进出港、同一个机场员工停车及网约车出租车等新能源车辆充电的重要保障场地,为完善3号停车场保障功能,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地面交通管理部拟对部分场地进行立项招商。
2.招商项目:本次招商项目为3号停车场内车位租赁,共计4个及以上车位。
二、招商设置
(一)项目简介:本次招商项目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车位数量 | 车位位置 | 合同期限 |
4个及以上 | 3号停车场内(具体可以双方协商为准) | 2+1年 |
备注:此项目包含现场设置的服务宣传、门头展示、场区引导牌及业务宣传栏,具体展示内容及点位需提交我方审核。 |
(二)招商要项
1.招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总价价高者得。
2.业态说明:业态范围须为新能源车辆充(换)电相关业务类型。
3.租金计收模式:本项目租金计收模式采取“固定租”模式。
4.合同期限:2+1年,即基础合同期2年,附条件顺延合同期1年。
5.施工费用:成交人自行承担电路引接及用电费用、消防审批(如有)、网络(如有)等费用,涉及用电增容、上下水引接、场地改造时,设计施工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理。
三、招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1.合格的响应人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响应人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经营能力(具备自有品牌的生产企业,或自有注册商标的经销商,或具合法代理资格的代理商,需提供相关证明);
3.响应人如引进非自有品牌,须在谈判前提供有效的品牌授权书;
4.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次招商(查询对象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6.如航站楼或停车场现有商家参与本次招商,不得存在法律诉讼关系及欠款记录;
7.成交人必须自营成交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
四、公告发布及招商文件发售
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商公告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及“郑州机场商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招商文件发售: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招商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售,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2024年9月11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共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联系人:周先生 0371-********/185*****802。
3.招商人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河南民航商贸有限公司
账号:2520 4360 7613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机场迎宾路支行
4.购买招商文件所需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③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自拟);④“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上四项均应提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由招商人存档。
五、项目查勘
本项目安排现场查勘。响应人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查勘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放弃查勘,每个响应人最多指派2名查勘代表。查勘相关要求、集合时间及地点详见招商文件,届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六、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民航商贸有限公司纪检处
联系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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