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禅堂镇凤河潘集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灵璧县禅堂镇凤河潘集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灵璧县禅堂镇凤河潘集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文件预公示

本采购项目为灵璧县禅堂镇凤河潘集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采购人为灵璧县禅堂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采购控制价*******.4元。

灵璧县禅堂镇凤河潘集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公示。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3日。各潜在供应商可以在预公示期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附相关依据。

提出建议的渠道和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璧县禅堂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灵璧县禅堂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张书记 139*****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皓顺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环宇国际广场  

联系方式:  杨工 187*****929   

邮 箱: **********@qq.com">**********@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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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顺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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