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集资竞202409028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南土地招租交易公告
区集资竞202409028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南土地招租交易公告
区集资竞(2024)*****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南土地招租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
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受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泰宁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出租方)委托, 定于2024年9月24日在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网上竞拍系统(网址:http://www.dz3z.com.cn或在浏览器直接搜索关键字“端州区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举行2024年第0903期网上公开竞租。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物 编号 | 物业地址 | 物业面积 | 交易底价 | 租赁 期限 | 竞租保证金 | 合同履约金 | 资产类型 | 资产详细用途 |
区集资竞(2024)***** |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南土地 | 土地面积约2178㎡(该地上现有建筑物约2870㎡无偿供竞得者使用(其中:简易钢架结构厂房第一层约2178㎡,第二层约692㎡)(以实际丈量为准 | 每月每平方米15元 | 15年 | ******元 (大写:人民币 叁拾玖万贰仟零肆拾元整) | 按竞得价的三个月租金计算金额 | 土地 | 现代服务业、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 |
注: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出租方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标的物其他基本情况:
(1)免租期:15天;
(2)租金递增:租金每满三年递增10%;
(3)物业交付方式:现状;
(4)产业规划类别:现代服务业、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
(5)旧物业合同到期时间:约700平方米物业临时使用中,剩余物业空置中;
(6)经营用途: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工商、税务等证照齐全,符合国土、规划城建、环保、消防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名前,由竞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如没有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租人承担;
(7)物业权属证明:肇府国用(2015)*******号;
(8)竞租方式:进行网上竞价,价高者得;网上报价每次不低于1元,超过1元的,要以1元为倍数递增,多报不限;
(9)其他约定事项:
1、物业交付时间:竞得后15天内交付物业给竞得人使用。
2、竞得人不得经营活禽养殖及销售、易产生噪音及异味和产生较大油烟等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行业;竞得人不得经营从事电镀、酸洗、喷染、废品回收及相关要求的行业。
3、出租方按国家政策须开具租赁发票作收取租金凭据,竞得人无须向出租方支付相应的租赁发票税金。
4、竞得人在租赁使用经营期间,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工商、税收、消防等一切证照,费用自负。
5、收租金方式:按每月收取租金,在每月5号前缴清当月租金,如超期一个月未缴交租金的当违约处理。
6、该租赁土地在证号为肇府国用(2015)*******号的国有划拨土地范围,证载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其规划用地许可用途为商务用地。由于历史原因,出租的地上建筑物未办理产权登记、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竞得人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办证风险,如因生产经营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竞得人需向相关行政部门咨询,具体以行政部门答复为准。竞得人对租赁物上述情况和现状已充分了解,同意承租并自愿接受因承租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承诺租赁期限内,在租赁物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就租赁物的上述权证瑕疵主张任何权利。
7、约满后竞得人交清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办理注销以本合同为注册地址的相关工商登记资料后且没有其他违约行为合同定金无息退回。
8、竞得人未经出租方同意而私自转租、转借土地,视为竞得人违约,出租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合同保证金。
9、该用地的水电按现状提供给竞得人使用,如需安装水电表的一切费用由租赁方承担。用水管理费按竞得人当月所交水费的5%计收。
10、由于该物业有临时租户未撤场(场地面积约700平方米),如该物业投标成功的,给予临时租户约13天搬迁期(即是要临时租户从该物业中标日起13天内撤场完毕),新竞得人的物业交付使用日期为物业中标日起15天内交付使用。
11、详见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样本,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
标的物风险提示:
(一)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包括但不限于向出租方详细了解标的物是否取得合法产权证、用地性质、使用年限、消防验收证明、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现场勘察等,本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二)标的物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本中心仅按标的物的现状组织交易,不对出租方所提出的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承诺,请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自行向出租方详细了解,自行判断并承担本标的物所有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若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本中心无关;
(三)场地上的建筑物因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报建及规划方面可能存在瑕疵,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后果及办理相关证照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二、缴纳竞投保证金
(一)交易系统标的物公示期/报名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8点30分至 2024年9月23日下午5点00分止;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三)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肇庆城区支行、中国银行肇庆端州支行;
(四)银行户名:肇庆市端州区农业农村局;
(五)银行账号:自行在“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网上竞拍系统”生成子账号。
三、竞投时间
(一)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9月24日09点45分开始;
(二)限时竞价延时时间:180秒(3分钟),每次出价成功则刷新时间180秒(3分钟);
(三)竞价系统网址:http:// www.dz3z.com.cn 网站内点击“网上竞拍系统登录”按钮进入登录界面;
(四)区三资中心地址:端州区东湖中路尚东康城第2、3、4栋10号商铺(中国农业银行旁二楼)。
(五)发布公告媒介:1、出租方所在社区公开栏;2、标的物现场;3、“端农资产”微信公众号;4、端州区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网址www.dz3z.com.cn)。
四、竞租方式
(一)竞租方式为进行网上竞价,价高者得。
(二)竞价规则为“限时竞价”:
1、报名成功获取竞租资格后,将按公告约定的时间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180秒(3分钟)内无新的报价,则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自由竞价时间中出价最高者成交;2、 在限时竞价中若有2人或2人以上参与竞价,竞租人每次出价成功则刷新时间180秒(3分钟),直至刷新的时间180秒(3分钟)内没竞租人竞价,出价最高者成交。
其他注意事项:
1、竞拍页面中,竞租人以竞买号命名,此竞买号在报价时生成,竞买人可根据竞买号关注自己的报价,同时可以看到所有竞投人报价记录。
2、“快速报价”按钮在当前最高价基础上增加“加价幅度的一倍”出价;
3、“提交报价”按钮以自己选择的出价“加价幅度的倍数”进行出价。(注:倍数是指,“加价幅度”中的倍数)
竞租保证金缴存注意事项:
各竞租意向人在网上报名须以本人实名按要求将竞租保证金单笔汇入到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号(以公司名义报名的须公账转入保证金),必须确保在截止报名前已到账。注:
1、交款人与竞租人必须为同一人;
2、必须用报名人本人的银行卡账号(公司报名则以公账)以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微信、支付宝等付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租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3、若竞租人在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未通过银行转账向该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保证金,或竞租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未到账的,均属报名无效;
4、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租申请人提前缴纳竞租保证金。
竞投保证金风险提示:
1、凡按要求和规定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缴纳竞投保证金的单位或个人,即视为对本公告及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均无异议。
2、若本次交易仅有唯一一名竞租人,因其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未在网上报价或拒绝报价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视作违约处理,其所缴的竞租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如上述违约的单位或个人为2人及以上,各违约的单位或个人所缴的竞投保证金也作为违约金全额归出租方所有。
3、竞租人竞得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所需资料到区三资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在取得交易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为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全额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的,需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未成功竞得者,由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网上交易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从系统原路径一次性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到竞租人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五、报名流程
1、进入竞拍系统,未注册的先自行注册,并填写竞租人信息;
2、点击选择要报名的项目;
3、选择缴存保证金银行,生成保证金账号;
4、竞租人本人通过银行转账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按时向生成的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的保证金;
5、在竞拍系统点击“查询”和“资格确认书”进行资格确认;
6、确认资格后,根据公告规定的时间进入限时竞价。
注:具体系统操作教程请参考《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竞拍系统操作手册》,可在“端农资产”微信公众号查阅或向工作人员取得纸质版。
六、报名资料
意向方参与网上竞租需在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网上竞拍系统(网址:http://www.dz3z.com.cn)自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其中:自然人需准备并填写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转账银行账户信息、电话号码、设置密码等;公司、企业需准备并填写的信息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法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转账银行账户信息、电话号码、设置密码、诚信承诺书等。
其他注意事项:
(1)、意向方竞租成功后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对。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请携带公章办理报名手续),如一份资料有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2)、意向方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文件:意向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方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意向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方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须加盖公章。(3)、报名人需对自己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在交易过程中或交易结束后,发现报名人提交资料不实的,立即撤销其竞投资格,由报名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4)、竞租人资格要求:竞租方必须是在国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七、其他说明
1、竞租意向人竞得集体资产后,需开办企业进行经营的,可在合同期内在端州区成立全资控股或股权占比超过50%的企业并办理合同承租人的变更,该企业须与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交易合同的全部权力和义务。
2、竞租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和缴存保证金。
3、本中心因受场地、设备限制,现场可供竞租人进行竞价操作的电脑设备数量非常少,远远不能满足所有竞租人的操作需求,本中心对可提供设施设备的数量、安全性、可靠性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敬请各竞租人自行解决好竞价操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电脑、网络等等),自主进行竞价操作。
4、竞租意向人有义务保证其正常参与竞拍的条件(电脑设备和网络环境等),竞租意向人参加竞拍时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和应急预案,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竞租意向人自行承担,与本中心无关。
5、为了确保网上竞投顺利进行,已经报名成功的竞租人或单位,请提前上线,避免因设备或网络等其他因素而影响竞投。
6、为使您能顺利参与竞价,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登录。
八、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人:梁瑞祥,梁庆聪,联系电话:139*****146 135*****777
(二)交易机构联系人: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8-*******
(三)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dz3z.com.cn或在浏览器直接搜索关键字“端州区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
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泰宁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1日
竞租人须知
一、竞租意向人报名参加竞租前须详细阅读本次交易的《招租公告》、《竞租人须知》、《合同样本》中所有的事项、条款等内容。
二、本次交易是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而进行,本中心组织的本次交易行为仅为代理行为。
三、《招租公告》中标的物的所有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由出租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租前须自行对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竞租物业的有关数据、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相关约定事项、合同条款等)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独立做出交易判断并承担风险。本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对进场交易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约定事项、合同违约及交易双方的其他纠纷等承担法律责任。
四、拟参加竞租报名的竞租意向人应按要求和规定进行报名,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五、竞租意向人向系统提交参加竞租的相关资料后,一经报名确认不可撤回,即视为对招租公告及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均无异议。
六、标的物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本中心仅按标的物的现状组织交易,不对出租方所提出的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承诺。若出租方约定或附加有建设工程(项目),则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建、施工和验收,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由承建单位和出资人负责,本中心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七、所展示合同样本由出租方提供,并经所在街道经济合同审查小组审核同意,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交易双方对交易合同样本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没异议,均为自愿签订。
八、竞租保证金
(一)竞租意向人应按照《招租公告》的要求和规定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缴纳竞投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缴纳竞投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未取得本项目竞租资格。
(二)竞租保证金交纳标准及要求按照《招租公告》中有关竞租保证金金额及交纳事项的要求。
(三)竞租保证金用于避免本次竞租因竞租人的行为使出租方遭受的损失。
(四)竞租保证金退还:竞租人中标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区三资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在取得交易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同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的,需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未成功竞得者,由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网上交易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从系统原路径一次性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到竞买人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五)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竞租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以补偿出租方因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
(1)竞租人相互串通竞租的;
(2)竞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租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3)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租赁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4)若本次交易仅有唯一一名竞租人,因其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未在网上报价或拒绝报价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等);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符合竞租资格的竞租人有两个或以上,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未在网上报价或拒绝报价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由上述各违约的单位或个人所缴的竞投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归村组集体所有。以补偿出租方因竞租人的行为导致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
九、竞租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网上竞租时间:请已报名登记的竞租人按《招租公告》指定的时间准时在指定的系统参加竞租,本中心不作另行通知,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二)竞租地点:因已实行网上竞拍,故地点不限,只需有电脑等设备并保持网络畅通即可。
十、竞得人在确认竞得结果后,如要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租。
十一、竞租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竞租原则
1.竞租基本原则:竞租工作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竞租原则:符合资格的竞租人可多轮提出最高报价并且最高报价高于交易底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如物业只有一位竞租人竞租,则该物业应以不低于交易底价成交。
(二)竞租的步骤及方法
具体详情请参考《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竞拍系统操作手册》,可向工作人员取得;
十二、竞租结果公示
(一)公示期限:竞租会结束后不少于3天
(二)公示方式:出租方所在社区公开栏;标的物现场;“端农资产”微信公众号;端州区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网址www.dz3z.com.cn)。
十三、签订合同
竞租人中标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带上所需资料到区三资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在取得交易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同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的,需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未成功竞得者,由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网上交易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从系统原路径一次性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到竞租人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竞得人与出租方就本次交易事宜有争议的,由竞得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解决,与本中心无关。
(二)竞租人如果对竞租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由竞租人自行与出租方协商解决,与本中心无关。
(三)竞租成功后,竞得人须按本文件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合同样本
(本合同样本由出租方提供,并经所在街道经济合同审查小组审核同意,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
合同编号:
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土地租赁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土地概况
(一)本合同项下出租的土地位于 端州一路南 ,物业权属证明: 肇府国用(2015)第*******号 ,记载面积***** 平方米,现出租土地面积为 2178 平方米。地上有建筑物面积约 2870平方米(见附图),租赁期间免费提供乙方使用,可作 现代服务业、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 用途。
(二)由于历史原因,出租的地上建筑物未办理产权登记、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办证风险,如因生产经营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乙方需向相关行政部门咨询,具体以行政部门答复为准。如需建设或者改建,需征得泰宁一股东代表会议通过后,按有关规划完善报建手续。
(三)乙方对租赁土地上述情况已充分了解,同意承租并接受场地按照现状交付,并承诺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土地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就租赁土地上述权证瑕疵主张任何权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土地租赁年限为 十五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计算
租金标准按土地面积2178平方米计算,每月租金为: 元∕㎡,每 满 三 年递增10%。免租期(15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应交纳各期租金为:
年限 单价 每月租金(元) 每年租金(元) 备注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满三年递增10%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租金交纳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当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元((按竞得价的三个月租金数额))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作违约处理,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收回乙方租赁土地的使用权,并追收乙方所欠租金及其他欠款,乙方租赁场地内所投资建设的建筑物、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 5 天内自行清理好杂物并搬出,逾期不搬迁的,租赁范围内所有物品视为遗弃物,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收回土地并处置遗弃物,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 月 收取,每月 5 日前交付当 月 租金。如超期不交,则按每超期一天由乙方向甲方交每天 100 元的违约金,超期30天不交清,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土地,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付清甲方所欠租金及违约金。
租金由乙方按时足额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且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足额租金的10日内,由甲方开具有效的租赁票据,如甲方按国家政策须开具租赁发票(甲方只负责开具租金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收取租金凭据的,由甲方支付相应的租赁发票税金。
(三)水电费用缴纳
水费按表计算,用水管理费按当月所交水费金额的5%收取,电费直接向供电局缴费。乙方必须每月缴清当月应交的水电费,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水电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土地使用
(一)乙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泰宁一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承租土地,如需要改变生产行业或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二)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三)乙方承担之后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承担维修之责任,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四)乙方需从事 现代服务业、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 行业,不得经营禽畜养殖、废品回收、电镀、酸洗、喷染及从事销售易产生噪音、异味、废水、废气、有较大油烟污染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业。
(五)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在场地上搭建地上附属物品的,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办好相关的报建手续。如乙方私自搭建或没有按法定程序办好相关报建手续的,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内乙方新搭建地上建筑物如因经营需要拆除的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讨乙方私自拆除建筑物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不对乙方搭建的地上建筑物负任何安全责任。合同期满后,乙方搭建的地上附属物品全部归甲方所有。
(六)在租赁期内,乙方是场地的实际管理人,该场地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购置消防必须品,如发生火灾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包括乙方架设电设施所引致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坚持谁租用、谁失火、谁负责赔偿的原则。
(八)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乙方违约。
第六条 土地转租、转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租赁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但转租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税费规费缴交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规费(包括水电费、清洁费等),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乙方的税务登记及纳税人关系(编码)隶属于黄岗街道,税收纳入黄岗街道统计。
第八条 物业保险购买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土地基础设施建设
乙方租赁土地后自筹资金增加生产设备、供水、配电、消防、环保等设施安装配置,乙方进行上述建设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十条 土地设施设备加建
该场地水电按现状交付使用,乙方租赁土地后甲方所提供的基础设备、设施如不能满足发展要求时,所需的水电扩容、道路、下水道、环境改造、环保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均由乙方自行出资解决。乙方进行上述建设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在租赁期内,乙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垃圾,自行向环卫部门申请购置垃圾桶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当年的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水费、电费、垃圾费等);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法律法规、本村(居)村规民约和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证照等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土地交接前保证详细知悉和了解土地现状,如发现有问题的,必须立即与甲方沟通协调;
2.乙方不得从事聚众赌博、斗殴等违法行为。
3.甲方原有的设施乙方必须保护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和维修,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漏水、化粪池清理、管道维修等)。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有责任保护环境、保护农业用地和农业生产、保护交通道路及公共设施,落实做好门前三包,如因乙方造成污染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
5.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财产保全
费、案件受理费、诉讼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等。
第十二条 土地续租
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权。如需继续出租,甲方必须将该土地重新进行竞投交易。如乙方不再租用,属于乙方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并在租用年限届满后( 5)天内自行清理好杂物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还甲方,逾期未交还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未拆除清理的物品视为遗弃物,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收回并处置遗弃物,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需按照租金标准支付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占用费给甲方至乙方实际搬出或甲方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之日止。
第十三条 土地征收
本合同存续期间,如遇国家需征收或“三旧”改造需要征用乙方租用的土地,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征地款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甲方也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赔偿和补偿。在接到甲方搬迁通知后,乙方必须在 15 天内或甲方通知期限内内搬迁完毕,逾期不搬迁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承租土地范围内所有物品视为遗弃物,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收回并处置遗弃物,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对于乙方投资的合法建筑物及搬迁费由征用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偿,不合法的建筑物,不作任何赔偿及补偿。补偿方案协商期间,不影响搬迁的执行,乙方不得以未签订补偿协议、未取得政府补偿为由继续占有、使用租赁物,乙方逾期不搬迁的,承租范围内所有物品视为弃置物,乙方同意由甲方进行处置,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租赁物: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租赁物;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承租建筑物结构;
3.损坏租赁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租赁用途;
5.利用租赁物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7.拖欠租金30天以上(含本数);
8.乙方中途退租的。
9.建设或改建,没有按规划完善合法报建手续。
(三)若经民主决策程序及政府审批后,需开发改造,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3个月内全部搬走,双方终止合同,经济互不补偿。
(四)如乙方因经营问题在租赁期内退租,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并双方签订终止租赁合同协议,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合同保证金,所交租金计算至乙方将土地交回之日止。
(五)合同期满或中途退租的,乙方在租赁土地内装饰物及土地上的建筑物及水、电及消防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属乙方的机械设备由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并将土地交回甲方,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否则,承租范围内所有物品视为弃置物,乙方同意由甲方进行处置,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构成违约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乙方在租赁范围内投资建筑的附属物品、装修装饰物及水、电及消防等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搬迁完毕,逾期不搬迁交还土地的,承租范围内所有物品视为遗弃物,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收回并处置遗弃物,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需按照租金标准支付土地占用费给甲方至乙方实际搬出或甲方收回土地之日止。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 送达地址约定
(一)双方同意合同文本尾部预留的联系地址作为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二)双方的送达地址变更时,应当向对方履行书面的通知义务。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
(三)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人民法院(若争议已进入司法程序解决)、无人签收、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邮寄的文件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依然产生送达的法律后果;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如果一方按照另一方预留的联系方式邮寄送达的,即使是由他人代为签收的,也视为是其本人签收,依然产生送达的法律后果。
(四)双方一致同意可以采用电子邮箱、短信、微信等现代通讯方式送达各种通知文件和法律文书,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电子邮箱、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即产生送达的法律后果。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
(一)合同期满,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变更(注销)营业执照地址(迁出),且没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凭相关回执申请退回合同定金,甲方经审查验收无误后应在一个月内无息全额退回。
第二十条 补充协议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并交清保证金后生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街道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一份、区三资中心一份、 下黄冈二 社区一份。
附件:
1.土地地理位置图一份;
2.乙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法定名称: (盖章) 法定名称: (盖章)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下黄冈二社区居委会:
下黄冈二社区经济合同审查小组成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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