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集资竞202409029肇庆市端州区元咀沙湖路商铺第8卡招租交易公告

区集资竞202409029肇庆市端州区元咀沙湖路商铺第8卡招租交易公告

区集资竞(2024*****肇庆市端州区元咀沙湖路商铺第8卡招租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

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受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元咀股份经济合作社(出租方)委托, 定于2024年9月24日在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网上竞拍系统(网址:http://www.dz3z.com.cn或在浏览器直接搜索关键字“端州区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举行2024年第0903期网上公开竞租。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物

编号

物业地址

物业面积

交易底价

租赁

期限

竞租保证金

合同履约金

资产类型

资产详细用途

区集资竞(2024)*****

肇庆市端州区元咀沙湖路商铺第8卡

面积约56㎡(以实际丈量为准)

每月每平方米29元

6年

*****元 (大写:人民币壹万玖仟肆佰捌拾捌元整)

竞得价的五个月租金

商铺

现代服务业

注: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出租方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标的物其他基本情况

(1)免租期:无;

(2)租金递增:租金每满三年递增10%;

(3)物业交付方式:现状;

(4)产业规划类别:现代服务业;

(5)旧物业合同到期时间:物业空置中;

(6)经营用途: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工商、税务等证照齐全,符合国土、规划城建、环保、消防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名前,由竞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如没有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租人承担;

(7)物业权属证明:肇国城区征字[1996]121号,(96)肇规许字(120)号;

(8)竞租方式:进行网上竞价,价高者得;网上报价每次不低于1元,超过1元的,要以1元为倍数递增,多报不限;

(9)其他约定事项:

1、物业交付时间:中标后7天内交付给中标人使用。

2、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对肇庆市端州区元咀沙湖路商铺第8卡只有使用权,不得私自转包、转租。如需转租必须征得出租方股东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后方可转租,但转租的管理工作由竞得人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出租方、竞得人的责任和权利不因竞得人转租而改变。合同到期不设搬迁期,约满后租赁方办理注销以本合同为注册地址的相关工商登记资料后合同保证金无息退回。

3、竞得人不得经营活禽养殖及销售、易产生噪音及异味和产生较大油烟等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行业;竞得人不得经营从事电镀、酸洗、喷染、废品回收及相关要求的行业。

4、租金含税,出租方按照国家政策开具租赁发票作收取租金的凭据,可提供发票给竞得人,竞得人无须向出租方支付相应的租赁发票税金。

5、水电状况按现状交付使用,如需安装水电表的一切费用由租赁方承担。

6、收租金方式:按每月收取租金,竞租结束后5天内缴交第一个月租金,以后每月5日前缴交当月租金。

7、竞得人在租赁使用经营期间,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工商、税收、消防等一切证照,费用自负。

8、该地块为集体所有权用地,由于历史原因,报建手续尚未完善,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办证风险,如须建设或改建,需按有关规定完善规划报建手续。如因生产经营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竞得人可向相关行政部门咨询,具体以行政部门答复为准。竞得人承租后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后果,由竞得人自愿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9、乙方对甲方的租赁物上述情况和现状已充份了解,同意承租并自愿接受因承租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承诺租赁期限内,在租赁物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就租赁物的上述权证瑕疵主张任何权利。

10、详见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样本,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

标的物风险提示

(一)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包括但不限于向出租方详细了解标的物是否取得合法产权证、用地性质、使用年限、消防验收证明、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现场勘察等,本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二)标的物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本中心仅按标的物的现状组织交易,不对出租方所提出的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承诺,请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自行向出租方详细了解,自行判断并承担本标的物所有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若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本中心无关;

(三)场地上的建筑物因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报建及规划方面可能存在瑕疵,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后果及办理相关证照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二、缴纳竞投保证金

(一)交易系统标的物公示期/报名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8点30分至 2024年9月23日下午5点00分止;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三)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肇庆城区支行、中国银行肇庆端州支行;

(四)银行户名:肇庆市端州区农业农村局;

(五)银行账号:自行在“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网上竞拍系统”生成子账号。

三、竞投时间

(一)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9月24日09点45分开始;

(二)限时竞价延时时间:180秒(3分钟),每次出价成功则刷新时间180秒(3分钟);

(三)竞价系统网址:http:// www.dz3z.com.cn 网站内点击“网上竞拍系统登录”按钮进入登录界面;

(四)区三资中心地址:端州区东湖中路尚东康城第2、3、4栋10号商铺(中国农业银行旁二楼)。

(五)发布公告媒介:1、出租方所在社区公开栏;2、标的物现场;3、“端农资产”微信公众号;4、端州区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网址www.dz3z.com.cn)。

四、竞租方式

(一)竞租方式为进行网上竞价,价高者得。

(二)竞价规则为“限时竞价”:

1、报名成功获取竞租资格后,将按公告约定的时间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180秒(3分钟)内无新的报价,则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自由竞价时间中出价最高者成交;2、 在限时竞价中若有2人或2人以上参与竞价,竞租人每次出价成功则刷新时间180秒(3分钟),直至刷新的时间180秒(3分钟)内没竞租人竞价,出价最高者成交。

其他注意事项:

1、竞拍页面中,竞租人以竞买号命名,此竞买号在报价时生成,竞买人可根据竞买号关注自己的报价,同时可以看到所有竞投人报价记录。

2、“快速报价”按钮在当前最高价基础上增加“加价幅度的一倍”出价;

3、“提交报价”按钮以自己选择的出价“加价幅度的倍数”进行出价。(注:倍数是指,“加价幅度”中的倍数)

竞租保证金缴存注意事项:

各竞租意向人在网上报名须以本人实名按要求将竞租保证金单笔汇入到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号(以公司名义报名的须公账转入保证金),必须确保在截止报名前已到账。注:

1、交款人与竞租人必须为同一人;

2、必须用报名人本人的银行卡账号(公司报名则以公账)以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微信、支付宝等付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租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3、若竞租人在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未通过银行转账向该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保证金,或竞租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未到账的,均属报名无效;

4、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租申请人提前缴纳竞租保证金。

竞投保证金风险提示:

1、凡按要求和规定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缴纳竞投保证金的单位或个人,即视为对本公告及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均无异议。

2、若本次交易仅有唯一一名竞租人,因其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未在网上报价或拒绝报价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视作违约处理,其所缴的竞租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如上述违约的单位或个人为2人及以上,各违约的单位或个人所缴的竞投保证金也作为违约金全额归出租方所有。

3、竞租人竞得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所需资料到区三资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在取得交易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为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全额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的,需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未成功竞得者,由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网上交易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从系统原路径一次性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到竞租人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五、报名流程

1、进入竞拍系统,未注册的先自行注册,并填写竞租人信息;

2、点击选择要报名的项目;

3、选择缴存保证金银行,生成保证金账号;

4、竞租人本人通过银行转账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按时向生成的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的保证金;

5、在竞拍系统点击“查询”和“资格确认书”进行资格确认;

6、确认资格后,根据公告规定的时间进入限时竞价。

注:具体系统操作教程请参考《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竞拍系统操作手册》,可在“端农资产”微信公众号查阅或向工作人员取得纸质版。

六、报名资料

意向方参与网上竞租需在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网上竞拍系统(网址:http://www.dz3z.com.cn)自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其中:自然人需准备并填写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转账银行账户信息、电话号码、设置密码等;公司、企业需准备并填写的信息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法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转账银行账户信息、电话号码、设置密码、诚信承诺书等。

其他注意事项:

(1)、意向方竞租成功后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对。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请携带公章办理报名手续),如一份资料有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2)、意向方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文件:意向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方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意向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方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须加盖公章。(3)、报名人需对自己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在交易过程中或交易结束后,发现报名人提交资料不实的,立即撤销其竞投资格,由报名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4)、竞租人资格要求:竞租方必须是在国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七、其他说明

1、竞租意向人竞得集体资产后,需开办企业进行经营的,可在合同期内在端州区成立全资控股或股权占比超过50%的企业并办理合同承租人的变更,该企业须与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交易合同的全部权力和义务。

2、竞租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和缴存保证金。

3、本中心因受场地、设备限制,现场可供竞租人进行竞价操作的电脑设备数量非常少,远远不能满足所有竞租人的操作需求,本中心对可提供设施设备的数量、安全性、可靠性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敬请各竞租人自行解决好竞价操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电脑、网络等等),自主进行竞价操作。

4、竞租意向人有义务保证其正常参与竞拍的条件(电脑设备和网络环境等),竞租意向人参加竞拍时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和应急预案,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竞租意向人自行承担,与本中心无关。

5、为了确保网上竞投顺利进行,已经报名成功的竞租人或单位,请提前上线,避免因设备或网络等其他因素而影响竞投。

6、为使您能顺利参与竞价,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登录。

八、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130*****798

(二)交易机构联系人: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8-*******

(三)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dz3z.com.cn或在浏览器直接搜索关键字“端州区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

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元咀股份经济合作社 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1日

竞租人须知

一、竞租意向人报名参加竞租前须详细阅读本次交易的《招租公告》、《竞租人须知》、《合同样本》中所有的事项、条款等内容。

二、本次交易是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而进行,本中心组织的本次交易行为仅为代理行为。

三、《招租公告》中标的物的所有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由出租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租前须自行对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竞租物业的有关数据、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相关约定事项、合同条款等)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独立做出交易判断并承担风险。本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对进场交易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约定事项、合同违约及交易双方的其他纠纷等承担法律责任。

四、拟参加竞租报名的竞租意向人应按要求和规定进行报名,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五、竞租意向人向系统提交参加竞租的相关资料后,一经报名确认不可撤回,即视为对招租公告及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均无异议。

六、标的物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本中心仅按标的物的现状组织交易,不对出租方所提出的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承诺。若出租方约定或附加有建设工程(项目),则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建、施工和验收,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由承建单位和出资人负责,本中心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七、所展示合同样本由出租方提供,并经所在街道经济合同审查小组审核同意,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交易双方对交易合同样本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没异议,均为自愿签订。

八、竞租保证金

(一)竞租意向人应按照《招租公告》的要求和规定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缴纳竞投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缴纳竞投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未取得本项目竞租资格。

(二)竞租保证金交纳标准及要求按照《招租公告》中有关竞租保证金金额及交纳事项的要求。

(三)竞租保证金用于避免本次竞租因竞租人的行为使出租方遭受的损失。

(四)竞租保证金退还:竞租人中标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区三资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在取得交易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同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的,需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未成功竞得者,由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网上交易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从系统原路径一次性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到竞买人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五)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竞租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以补偿出租方因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

(1)竞租人相互串通竞租的;

(2)竞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租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3)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租赁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4)若本次交易仅有唯一一名竞租人,因其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未在网上报价或拒绝报价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等);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符合竞租资格的竞租人有两个或以上,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未在网上报价或拒绝报价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由上述各违约的单位或个人所缴的竞投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归村组集体所有。以补偿出租方因竞租人的行为导致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

九、竞租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网上竞租时间:请已报名登记的竞租人按《招租公告》指定的时间准时在指定的系统参加竞租,本中心不作另行通知,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二)竞租地点:因已实行网上竞拍,故地点不限,只需有电脑等设备并保持网络畅通即可。

十、竞得人在确认竞得结果后,如要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租。

十一、竞租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竞租原则

1.竞租基本原则:竞租工作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竞租原则:符合资格的竞租人可多轮提出最高报价并且最高报价高于交易底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如物业只有一位竞租人竞租,则该物业应以不低于交易底价成交。

(二)竞租的步骤及方法

具体详情请参考《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竞拍系统操作手册》,可向工作人员取得;

十二、竞租结果公示

(一)公示期限:竞租会结束后不少于3天

(二)公示方式:出租方所在社区公开栏;标的物现场;“端农资产”微信公众号;端州区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网址www.dz3z.com.cn)。

十三、签订合同

竞租人中标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带上所需资料到区三资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在取得交易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同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的,需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未成功竞得者,由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网上交易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从系统原路径一次性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到竞租人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竞得人与出租方就本次交易事宜有争议的,由竞得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解决,与本中心无关。

(二)竞租人如果对竞租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由竞租人自行与出租方协商解决,与本中心无关。

(三)竞租成功后,竞得人须按本文件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合同样本

(本合同样本由出租方提供,并经所在街道经济合同审查小组审核同意,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

合同编号:

商 铺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元咀股份经济合作社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商铺概况

本合同出租的元咀沙湖路商铺第8卡,位于肇庆市端州区沙湖路。商铺建筑总面积为56平方米(见竞标公告及附图)。由于历史原因,该商铺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商铺所在地为肇国城区征字[1996]121号,(96)肇规许字(120)号。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作现代服务业用途。

乙方对甲方出租的商铺情况已作充分了解(见招标公告),乙方同意承租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元咀股份经济合作社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商铺,因承租产生的风险由乙方自愿承担,乙方承诺,租赁期间内,在商铺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就商铺的上述权证瑕疵主张任何权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商铺租赁年限为6年,即从2024年 月 日至2030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计算

租金标准按产权面积56㎡计算,每月租金为: 元∕㎡,每满3年递增10%(即合同生效后第4年递增租金)。租金总金额:¥ 元,大写: 。

第一期:2024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租金每月 元/㎡,合计每月租金 ¥ 元,每年租金¥ 元,三年租金小计:¥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二期:2027年 月 日至2030年 月 日,租金每月 元/㎡,合计每月租金 ¥ 元,二年租金小计:¥ 元(大写:人民币 )。(在第一期基础上递增10%)

第四条 租金交纳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当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元(大写: )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租赁期届满,保证金在符合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一)项的情况下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作违约处理,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收回乙方商铺使用权。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7天内自行清理好商铺内杂物并搬出,逾期不搬迁的,商铺内所有物品视为遗弃物,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收回商铺并处置遗弃物,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收取,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租金。如超期不交,则按每超期一天由乙方向甲方交每天100元的违约金,超期30天不交清,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商铺,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付清甲方所欠租金及违约金。

第五条 商铺使用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的专用权,并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二)租赁期间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不得对商铺结构构成影响。

(三)该商铺用作现代服务业行业用途,不得经营禽畜养殖、废品回收及从事销售易产生噪音、异味、废水、废气、有较大油烟污染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业。

(四)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方可进行经营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五)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消防管理条例,对商铺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负责。乙方应依法向消防机关办理消防申报(验收)手续,办领有关消防证照。乙方在承租物通过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营业,否则甲方有权制止乙方使用租赁物或对外营业。乙方不得在承租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铺位前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发生意外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乙方违约。

第六条 商铺转租、转借(含部分或全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商铺。乙方擅自转租、转借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商铺转租、转借,但转租、转借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转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转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转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转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转借商铺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转借合约中列明,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转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转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转借合约同时终止,转租、转借户无条件搬出商铺,否则,视为违约。承租方应将转租、转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转借协议签订后的5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因转租、转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转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7.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 税费规费缴交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规费(包括水电费、清洁费等),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乙方的税务登记及纳税人关系(编码)隶属于黄岗街道,税收纳入黄岗街道统计。

第八条 商铺保险购买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商铺的保险,并负责购买商铺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商铺基础设施建设

乙方租赁商铺后自筹资金增加供水、配电、消防、环保等设施安装配置,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条 商铺设施设备加建

乙方租赁商铺后甲方所提供的基础设备、设施如不能满足发展要求时,所需的水电扩容、道路、下水道、环境改造、环保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均由乙方自行出资解决。乙方进行上述建设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一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当年的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水费、电费等);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法律法规、本村(居)村规民约和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有义务、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证照等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移交前保证详细知悉和了解商铺现状,如发现有问题的,必须立即与甲方沟通协调;

2.乙方租用商铺作合法经营用途,不得有聚众赌博、斗殴、违法经营等违法行为。

3.甲方商铺原有的设施设备乙方必须保护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出资更换和维修。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有责任保护环境、保护交通道路及公共设施,如因乙方造成污染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

5、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案件受理费、诉讼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等。

第十二条 商铺续租

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无偿收回商铺。如需继续出租,甲方必须将该商铺重新进行竞投交易。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属于乙方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搬清物品将商铺交还给甲方。逾期不搬清物品交还商铺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商铺内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收回商铺并处置遗弃物,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需按照租金标准支付商铺占用费给甲方至乙方实际搬出或甲方收回商铺之日止。

第十三条 商铺征收

本合同存续期间,如遇国家征收或“三旧”改造需要征用乙方租用的商铺,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一切征收补偿款及其他款项都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甲方也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赔偿和补偿。在接到甲方搬迁通知后,乙方必须在十五天内搬迁完毕,逾期不搬迁的,商铺内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收回商铺并处置遗弃物,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商铺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商铺结构的;

3.损坏商铺,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利用商铺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的;

6.拖欠租金30天以上(含本数)的。

7、乙方中途退租的;

(三)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搬迁完毕,逾期不搬迁交还商铺的,商铺内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收回商铺并处置遗弃物,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需按照租金标准支付商铺占用费给甲方至乙方实际搬出或甲方收回商铺之日止。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七条商铺交接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在2024年 月 日前进行租赁物交接,交接时需签订书面交接确认书,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的,应当扣减迟延期间的租金,乙方迟延接收租赁物的,视为甲方已将租赁物交付,约定的交接期限届满当日为交付之日。租赁期限届满或经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的,双方需共同到场对租赁物现状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签订交还确认书,正式结束租赁关系。

第十八条 送达地址约定

(一)甲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元咀股份经济合作社,受送达人为:梁桂文,联系方式为:0758-*******,微信: 。

(二)乙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 ,受送达人为: ,联系方式为: ,微信: 。

(三)以上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或仲裁文书,送达主体可以是合同各方、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及各行政机关。

(四)送达主体按照上述送达地址进行送达,视为有效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五)上述送达地址、受送达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一方应履行通知义务,因当事人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导致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

(一)合同期满,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和国家税费等一切费用,变更(注销)营业执照地址(迁出)后,且没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凭相关回执申请退回合同保证金,甲方经审查验收无误后应在一个月内无息全额退回。

(二)租金含税,甲方按照国家政策开具租赁发票作收取租金的凭据,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赁发票税金。

(三)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漏水、化粪池清理、管道维修等)。

(四)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目前甲方的标的物报建手续尚未完善,乙方承租后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后果,由乙方自愿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对上述情况明确清楚,并无异议。

(五)乙方对甲方的租赁物上述情况和现状已充分了解,同意承租并自愿接受因承租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承诺租赁期限内,在租赁物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就租赁物的上述权证瑕疵主张任何权利。

第二十条 补充协议规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并交清保证金后生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街道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一份、区三资中心一份、沙湖社区居委会一份。

签约地点:黄岗街道沙湖社区居委会

沙湖社区经济合同审查小组成员签名:

沙湖社区经济合同审查小组盖章:(社区党总支部章)

甲方:黄岗街道元咀股份经济合作社 乙方:

法定名称: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元咀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法定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0758-*******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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