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9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货物/家具用具/床类/钢木床类,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行政区域房山区公告时间2016年09月14日 08:53
报名时间2016年09月14日 09:00至2016年09月20日 17:00
报名地点北京市怀柔区大地商务楼506室(北京市怀柔区湖光小区33号院梅苑8号楼2-506室)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9日 09:00
预算金额¥143.7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飞龙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白杨东路辅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薛玉健 ********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公服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湖光小区33号院梅苑8号楼2-5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肖飞龙 ********

  北京公服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9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医疗设备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9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BGFX—2016—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飞龙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白杨东路辅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薛玉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公服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飞龙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湖光小区33号院梅苑8号楼2-5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关于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经费预算》(京财社指[2015]863号)文件要求,为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社区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房山区卫计委为我区19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相关妇幼诊疗设备,第一包金额80.2万元,耳音发射仪17台,DDST筛查工具及软件20套,多普勒胎心听诊仪8台;第二包金额63.56万元,妇科专用检查床18台,产后访视包39套,儿童检查床40台,小楼梯20台,儿童体重秤(卧式)20台,儿童体重秤(立式)20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3.76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6年09月14日 09:00至2016年09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怀柔区大地商务楼506室(北京市怀柔区湖光小区33号院梅苑8号楼2-506室)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6年09月21日 09: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910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白杨东路辅路)

四、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9日 09: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6年09月22日 09:00至2016年09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大地商务楼506室(北京市怀柔区湖光小区33号院梅苑8号楼2-506室)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领取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5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9月29日 08:20至2016年09月29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910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白杨东路辅路)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

供应商必须提供报价截止日起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予以证明,自行编写无效;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设备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7、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

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日起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应缴纳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业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供应商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8、参加本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加盖公章胶装成一册。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社区卫生服务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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