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专项基金管理人招标公告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专项基金管理人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昆明市专项基金管理人公开遴选工作,强化“基金入昆”工作力度,根据《昆明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产业基金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要求,特制定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昆明市专项基金管理人公开遴选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专项基金管理人公开遴选应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公正公平。符合申请资格的管理人均可递交资料参与遴选,我们按统一标准进行遴选。
二、专项基金管理人申报条件
(一)申报要求
1.管理机构。专项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昆明市设有总部或办事机构。专项基金管理人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并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专项基金管理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无司法机关和行业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等不良记录。
2.管理团队。专项基金管理人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者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专项基金所投领域相关产业情况,要有投资运作产业投资基金的成功经验。专项基金管理人具有较强募资能力,目前在管基金规模(已投规模)在5亿元以上。
3.投资能力。专项基金投资单个企业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专项基金认缴规模的20%。至少有3个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专项基金存续期限8年(投资期5年,投资退出期3年。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延长基金存续期限)。
4.募资能力。昆明市和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合计出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5亿元,剩余基金出资部分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募集。
5.招商返投。专项基金投资应按照不低于1:1.2比例返投我市。
6.风险控制。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全面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纸质版四套,并提供电子版),并按照顺序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加盖相关单位印章。
1.拟申请设立的专项基金申请书(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附件;
2.申报人资格文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管理基金总规模不低于5亿元的基金产品的相关证明、核心管理团队不少于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投资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社保记录、近三年内无司法机关和行业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函、在专项基金所有领域具备相关投资经验的证明材料、曾设立招商引资基金的情况、在昆明设立办事机构的承诺函、出具在基金设立前社会资本提供相关资料的承诺函(1.营业执照;2.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3.实缴出资证明材料或净资产证明材料;4.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纪违规行为;5.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身份证明;6.投资人员基金投资经验和资质证明;7.申请机构或其主要股东、普通合伙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8.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3.募资能力证明。拟募集的资金数额,需提供相应投资人出资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申报人资质及实力的文件、证书及承诺等。
5.《专项基金出资承诺函》(详见附件2);
6.申请人真实性承诺函(详见附件3);
7.需提供相关材料的清单(详见附件4)。
三、工作程序
(一)公开征集。昆明市产业基金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昆明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公开征集专项基金管理人,初步筛选后,将意向专项基金管理人推荐给昆明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二)尽职调查。昆明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对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荐的专项基金管理人开展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及建议报告。
(三)投资决策。报请产业基金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对拟设立的专项基金管理人尽职调查及投资建议报告、专项基金组建方案进行审议。
(四)结果公告。评审结果通过原申报渠道进行公告。
附件1
昆明市高原湖泊两山转化试点基金设立申请书
(公章)
一、申请机构情况 | ||||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
注册地址 | 组织机构代码 | |||
管理人登记备案号 | 在岗职工人数 | |||
注册资本/认缴出资总额 | 万元 | 实缴资本 | 万元 | |
管理基金认缴规模 | 亿元 | 管理基金实缴规模 | 亿元 | |
在投项目数 | 在投项目金额 | 亿元 | ||
退出项目数 | 退出项目金额 | 亿元 | ||
联系人 | 姓名 | 职务 |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二、专项基金情况 | ||||
名称 | 组织形式 | |||
注册地址 | 存续期限 | |||
投资领域 | 投资方式 | |||
专项基金投资方式 | 专项基金规模 | 亿元 | ||
申请产业基金金额 | 亿元 | 出资比例 | % | |
计划募集社会资本金额 | 亿元 | 出资比例 | % | |
专项基金管理人出资金额 | 亿元 | 出资比例 | % | |
预期投资收益率 | ||||
三、专项基金组建方案 | ||||
(一)基本情况 (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拟采用的组织架构、基金存续期(包括投资期、回收期)、经营范围、托管银行、主要股东或出资人简要背景。) (二)投资策略 (专项基金的投资领域(产业)及投资优势。) (三)管理费用、收益分配及清算 (1、存续期不同阶段管理费的计提方法。2、专项基金的收益分配与亏损承担原则(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3、清算原则及方法。) (四)利益冲突和解决策略 (1、专项基金管理机构其它在管基金的利益冲突和解决方案。2、专项基金与管理团队个人投资的利益冲突和解决方案。) (五)资金募集计划 (专项基金募资计划,包括所有承诺出资人或意向出资人的名称、出资额及资金到位时间,如出资人如有特殊投资条款请予以说明,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承诺出资情况。) (六)储备项目情况 (储备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来源、企业名称、融资金额、主营业务、企业所处发展阶段、投资亮点等、以及其他应涵盖申报条件中招商返投板块全部内容的相关情况) | ||||
四、专项基金管理机构 | ||||
(一)专项基金管理机构简介 (包括:历史沿革、股东或出资人构成、组织管理结构、分支机构、主营业务、业绩情况、资质荣誉、专业领域经验和能力等,专业领域是指创业投资或私募股权投资领域,以及其他应涵盖申报条件中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板块全部内容的相关情况。) (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管理团核心成员指管理机构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大学及以上学习工作经历,在专业领域的经验或专长,资质荣耀等。至少3名具备3年以上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从业经历。管理团队成员在企业中的管理分工,以及其他应涵盖申报条件中专项基金管理团队板块全部内容的相关情况。) (三)管理团队投资业绩 1、管理团队管理的其它基金情况:包括基金名称、基金规模、投资领域、投资阶段、投资地域、已完成投资、基金存续期、投资限制、管理费等,以及以及其他应涵盖申报条件中投资能力、募资能力板块全部内容的相关情况。 2、管理的基金投资项目情况(不低于3个成功案例):包括投资基金名称、投资企业名称、投资金额、股权比例、投资时间、投资时企业状况、目前状况、是否退出、估值或收益情况等。) (四)内部管理与决策 (1、投资管理(项目源开发、投资决策流程及方法,风险控制手段、投后管理及增值服务等)。2、内部分配机制(管理团队内部如何分配收益等)。3、激励约束机制。) | ||||
五、风险控制 | ||||
应涵盖申报条件中风险控制板块全部内容的相关情况。 |
附件2
高原湖泊两山转化试点基金出资承诺函
昆明市产业基金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我单位承诺作为投资人,参与XX基金管理公司申请的XX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的发起设立。我单位承诺在XX专项基金中认缴出资XX万元,募集资金不低于财政出资的X倍,且平行出资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0.1%。承诺XX专项基金投资项目时按照认缴出资比例与昆明市出资部分按比例同步出资(同步出资指先于或与昆明市产业投资基金同日出资)。
特此承诺。
XX(签盖公章)
2024年XX月XX日
附件3
申请人真实性承诺函
昆明市产业基金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本机构目前正在向贵单位申请共同参与设立高原湖泊两山转化试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现就专项基金申请设立相关事宜,作出以下说明和承诺:
一、本机构声明已充分知悉理解《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昆明市专项基金管理人公开遴选方案》及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承诺本机构和试点基金申请方案符合前述文件规定的要求;本机构将继续遵守前述文件的规定,并承诺自专项基金设立之日起,将完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协议约定管理基金事务。二、本机构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法律主体),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由。
三、本机构自愿承担专项基金的募资工作,承诺自专项基金投资决策通过后1个月内完成基金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的签署工作;如专项基金未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的签署工作或募集行为违规违法,本机构自愿放弃使用产业基金承诺出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机构相关人员提供的关于本机构、基金投资人、专项基金申请方案等全部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请材料及有关陈述、保证、声明、确认等)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且该等全部资料和信息的复印件/电子件均与原件完全一致。
五、本机构承诺若本机构未在基金中直接出资,将指定关联方出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本机构自愿与关联方就基金包括法律责任及义务在内的各项事宜承担连带责任,并在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中明确表述。
六、因专项基金及其管理机构违反《昆明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昆明市专项基金管理人公开遴选方案》等相关规定导致专项基金强制退出而产生的风险和损失,本机构自愿与关联方共同承担。
七、如上述说明和承诺情况存在任何虚假或隐瞒,本机构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如贵单位在专项基金设立后发现上述说明和承诺情况存在任何虚假或隐瞒,本机构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责任:
1.向专项基金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对专项基金造成的全部损失;
2.依据专项基金《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委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承担其他与此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公章、骑缝章):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需提供相关材料的清单
一、管理机构应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
2.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
3.登记备案证明;
4.实缴出资证明材料;
5.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普通合伙人和在管基金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6.专项基金管理机构需根据申报方案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普通合伙人自有资金及管理的基金累计投资项目和成功投资的案例(3个含以上)的证明材料;
(2)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普通合伙人或3名以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以骨干身份共同累计管理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和股权投资成功案例(3个含以上)的证明材料。
7.核心团队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征信报告;
8.内部治理架构: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全面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9.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新设方案说明函(专项基金管理机构已设立情况除外):说明函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基金管理机构设立背景、公司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缴资本、股东结构及实际控制人(图表配合文字详细说明)、股东介绍、管理团队介绍(图表配合文字详细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计划配置不少于X人的团队,其中已确定人员X名,计划招聘人员X名等内容。全体团队成员列表应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年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加入团队时间、职责分工情况、共同合作经历、常驻昆明办公或在昆明缴纳社保情况、所获荣誉、代表案例等)等内容。
二、专项基金须在昆明市实际出资前补齐以下材料
1.专项基金设立的营业执照;
2.专项基金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3.专项基金托管协议;
4.专项基金备案证明材料。
三、所提供资料应覆盖遴选方案中申报条件及申报要求中所需证明或支撑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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