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建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建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JD2024BF-067
二、项目名称:2024年建德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昆明奥讯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505号五华科创大厦36层16-24号
被投诉人: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东路271号永兴商厦西侧5楼
相关供应商:建德市土地测绘勘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开封市汴龙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滨中路199号
当事人:建德市水利局
地址:建德市新安东路55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昆明奥讯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2024年建德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项目(编号:JD2024BF-067,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8月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8月9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1、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建德市土地测绘勘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开封市汴龙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在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声明开封市龙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投诉人以开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为大型企业为由,主张开封市龙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声明函中前述内容不实。经审查,开封市汴龙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为开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开封市水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为开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与开封市汴龙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持股关系,开封市汴龙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也非开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故,无论开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是否为大型企业,均不能仅以此为由认定开封市汴龙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质疑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未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事项,确有不当,但不影响本项采购结果。据此,投诉事项1、2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综上,投诉人关于2024年建德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项目(编号:JD2024BF-067)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建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建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德市财政局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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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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