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院线服务引进项目招标公告
学院院线服务引进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学院院线服务引进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PXFY-F4027 三、项目概况: 主要内容是拟引进数字电影播映服务,该服务提供者应具备国内一类院线授权,并向我部提供如下服务:①数字电影母版制作、网络传输、密钥下载;②提供合同期限(一年)内国家统一发行的全部数字电影正片用于播映。项目预算约20万元。 项目详细要求见报价文件附件九。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具备国内一类院线授权(院线授权书或者与院线签订完整合同)。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4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具体地址联系徐助理获取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供应商具备国内一类院线授权(院线授权书或者与院线签订完整合同)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00 (三)投标地点: 具体地址联系徐助理获取 (四)提交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密封送达或者邮寄等方式报价,具体地址联系徐助理获取。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具体地址联系徐助理获取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国内一类院线授权(院线授权书或者与院线签订完整合同); 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④法人代表授权书; ⑤询价函; ⑥供应商承诺声明; ⑦承诺书; ⑧杜绝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 ⑨商务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⑩报价表(盖章)。 2.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 报价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报价文件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3.技术服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逐条响应技术及服务要求。若在中标后履约过程中发现无法实现各项要求,视为虚假投标,将按照军队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报价相同时将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2)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是指投标(报价)文件满足采购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将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供应商,作为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报价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的,一般不得进行评审。报价供应商或者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只有2家且预算500万元以下项目,评审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采购机构报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询价项目按照原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继续组织评审。 (4)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平均报价40%以上,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者评审委员会认为其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投标供应商平均报价4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 |
标签: 线服务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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