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NB-IoT阀控智能燃气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NB-IoT阀控智能燃气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NB-IoT阀控智能燃气表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 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NB-IoT阀控智能燃气表 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 标 范 围:采购NB-IoT阀控智能燃气表(具体参数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格及要求),采购总金额180万元,入围单位2家,每家入围单位供货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供货方供货满2年或达到上述金额后结束。
最高投标限价: 275元/只 。
标 段 划 分: 1个 。
交 货 地 点: 业主指定地点 。
供 货 周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入围单位的供货金额达到本次招标供货总限额(180万元),以先达到的为准。具体发货时间为接到业主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时间为接到业主通知至货到交货地点的时间间隔为5个工作日。
质 量 要 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中“三、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2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3 投标人须具有 2021年7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产品在城镇燃气企业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1日9:00 至2024年09月1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 IP 地址、网卡 MAC 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5.3.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5.3.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3.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15时整。
5.3.4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0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以下两种任选其一:
(1)开标现场递交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城投分平台(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开标室)。
(2)邮寄方式递交: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之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1601室,收件人:戎健 收件电话:188*****665,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便于接收人做好接收工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时间并承担相应责任。请各投标人确保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与接收人联系确保投标文件是否投寄到位。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城投分平台(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和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jygc.com.cn/)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万利路277号
联系人: 明经理
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招标代理部
电话:188*****665
联系人:戎健、徐驰、陆鑫杰、余小峰
电子邮箱: **********@qq.com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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