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特殊办案装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乡市凤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特殊办案装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乡市凤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特殊办案装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内资金。目前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新乡市凤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有资格的响应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特殊办案装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 新凤财采【2016】TP034号
三、项目内容
1、招标范围:车辆跟踪器、金属探测器、小型数码设备翻拍仪、专用录音设备、专用摄像设备、猫眼反窥镜、视频内窥镜、密拍取证设备、红外热感望远镜、便捷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投影仪(详细内容及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质量要求:合格
4、供货期:自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取得的产品授权(代理)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1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00-18:00
七、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新飞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派克公馆C座411房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27日,上午9:00
八、开标地点: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新飞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派克公馆C座411房间
九、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授权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进行报名。上述资料带原件审查,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备案。
十、采购机构:中共新乡市凤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负责人:章先生联系电话:159*****115
代理机构: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新飞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派克公馆C座411房间
负责人:任先生联系电话:187*****423
十一、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监督部门:
凤泉区财政局:****-******* 凤泉区监察局:****-*******
凤泉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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