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贵港市航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贵港市航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贵港市航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MA5Q0L4B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贵市税一稽通〔2024〕643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61号

电话:0775—*******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贵市税一稽通〔2024〕643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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