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普法宣传、科普教育以及福建特检品牌形象宣传视频短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普法宣传、科普教育以及福建特检品牌形象宣传视频短
为满足我院工作需要,需根据要求完成一批视频短片拍摄制作及推广,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普法宣传、科普教育以及福建特检品牌形象宣传视频短片制作服务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2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参与该项目所需的设备。
3.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4.招标人不接受就本项目中标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
五、采购内容和数量要求
(一)招标内容
1.视频数量:约7支(具体以实际拍摄的时长和数量为准计算)。
2.视频时长:单个视频时长为1分钟到5分钟,视频总时长不超过20分钟。
(二)服务要求
1.基本要求
画质要求:清晰度达到4K,色彩自然。
音质要求:声音无瑕疵,所配背景音乐、解说与画面相匹配。
2.宣传片内容要求:服务内容应包含宣传片创意设计、拍摄筹备、拍摄制作、售后服务等服务,且必须保证在服务期间提供的所有宣传视频完全满足招标人的高质量要求,如不满足,应及时更改和提升,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3.宣传片设计要求:根据招标人宣传科普需求进行创意提案,创意提案要避免和其他科普视频创意趋同、保证原创无抄袭。创意提案内容必须来源于“特种设备之最”“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省特检院科研成果等方面,为观众传播科普特种设备相关知识。
4.宣传片创意脚本策划要求:宣传片首次提案须提交不少于两种创意形式,由招标人进行审核评估,创意提案中需包括:创意形式解读、影片主题、影片结构、影片内容核心、影片宣传推广思路等,拍摄制作团队选择适宜的呈现方式,经由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拍摄环节。
5.宣传片制作服务要求:宣传片根据招标人审核通过的创意提案基础上,进行影片剧本、拍摄执行脚本、拍摄时间表的细化工作,拍摄提供影视级影像、灯光标准服务。后期画面剪辑使用高清系统工作站等设备进行后期制作,确保画面流畅、大气。后期配音由中标人根据视频内容提供,确保发音标准、声音与画面同步。
6.宣传片拍摄及模式要求:宣传片须提供影视广告级摄影、灯光、录音及其他必要辅助器材,使用专业级影视摄像机及广角、航拍、灯光、收音专业拍摄设备实拍,并用适当使用延时摄影多角度展现画面美感。根据主题需要,综合运用实拍、历史素材剪辑、特效合成等手段表现。
7.拍摄制作团队要求:投标人具有专业的拍摄制作团队,团队自有人数不少于7人。拍摄方面至少包含编剧、导演、制片、摄像、化妆、灯光、场工等,后期制作服务方面至少包含项目总监、视频编导、剪辑师以及后期制作人员等。团队负责人需组织拍摄制作过同类型的视频。
8.推广要求: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在央级媒体全媒体宣传矩阵上,如网站、抖音或视频号等,推广所拍摄制作的视频短片次数不少于3次,至少一条视频阅读量达到10万。
(三)宣传片制作参数要求
1. 声画要求
宣传片需提供4k电影级高清摄像机、影视灯光、多轨录音及其他必要辅助器材,主要使用专业影视摄像机、无人机拍摄,通过搭配不同光圈焦段镜头,借助摇臂、轨道、稳定器,全方位多角度表现主体,运用延时、升降格、运镜、光影塑造、场景、道具和色彩搭配等多种方式充实画面细节,延时利用多轨录音提高声音的临场感,呈现出全新的声画体验。在后期表现上,根据题材风格的不同,采用不同剪辑手法,让影片呈现出不同的节奏韵律感。还应根据主题需要,使用达芬奇调色,增强画面表现力。除此之外,还应利用二三维动画制作、特效合成等特殊手段辅助画面表现。
2. 视频信号源
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不存在失帧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使用达芬奇调色。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Vp-p,最大不超过1.1V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白电平幅度0.7Vp-p,同步信号0.3Vp-p,色同步信号幅度0.3Vp-p(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3. 颜色数
视频类素材每帧图像颜色数不低于256色或灰度级不低于128级。
4. 视频处理
视频帧率:25fps。
视频比例:16:9或4:3。
视频格式:H.264格式。
场序:无场(逐行扫描)。
视频压缩采用H.264(MPEG-4Part10:profile=main,level=3.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含字幕的MP4格式。
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2500Kbps,最低码率不得低于1024Kbps。
5. 视频分辨率要求
基础素材要求4K像素数字高清拍摄,前期采用高清16:9或4:3拍摄,设定为1920×1080。引用素材统一超清画质。视频画幅宽高比分辨率设定为1920×1080的,选定为16:9或4:3。在同一影片中,除特殊设计外,画副比例不变视频帧率不少于25帧/秒。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6. 音频
声道:必须是双声道,输出通道为立体声,做混音处理。
音频码率:128Kbps(恒定)。
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音频格式: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
音频采样率:采样率48KHz,量化位数至少为16位。
音频类型:音乐类、音效声、语音等;
电平指标:2db-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封装:采用MP4。
7. 音频处理
必须使用话筒及音频处理设备,保证录音质量。音频信号源,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电平指标:-2db—-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且声音清晰,无杂音,无干扰,无破音和电流音,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8. 剪辑
剪辑衔接自然,景别丰富、组接流畅、色彩和曝光统一,无跳帧,无跳跃感。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采用两种形式,以其中一种履行完毕,服务期即为结束。具体为以下两种形式:
1.以合同总金额为截点;
2.以合同签署日之后一年整为时间截点。
七、项目进度要求
1. 每个视频自招标人提出需求后2个日历日内中标人提交拍摄脚本制作。
2. 招标人对拍摄脚本提出修改意见后,中标人1个日历日内完成修改。
3. 最终拍摄脚本经招标人确认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视频拍摄及制作。
八、项目交付文件要求
所有完成的视频文件应提供线上、线下两种途径的交付方式,应提供完整拍摄视频素材及成片作品,线上提供固定地址的下载链接,下载链接有效期应为一年以上。线下提供U盘、光盘等不同形式的硬件载体。
九、项目服务地点和拍摄时长
1. 服务地点:全省除厦门外各地市。
2. 拍摄时长:每个城市拍摄时长不少于1个日历日。
十、拍摄费用、验收和付款方式:
1. 费用:包含拍摄及后期制作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演员费、服装费、化妆费、道具费、场地租赁费、交通费、食宿费、设备费等。
2. 验收方式: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制作视频,待成片完成且完全符合招标人各项要求后,中标人申请成片验收;推广服务完成后,中标人申请推广验收。
3. 付款方式:通过成片验收的视频时长累计超过10分钟,支付合同金额的50%;通过成片验收的视频时长累计达到20分钟,且通过推广验收,支付合同剩余金额。满足付款条件时,由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付款。
十一、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人对此次招标采购的服务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服务。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其设计的宣传内容进行修改,中标人无条件配合,最终宣传内容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须在招标人提出后24小时内及时解决。
十二、违约责任
1. 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进度要求时间交付,完成各阶段工作,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按时完成的,工期每延误1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 中标人必须完成视频的推广服务要求,若未完成央级主流媒体推广的,每少1次扣款1万元。
3. 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的实际情况存在不满足本采购公告要求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中标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十三、知识产权
1. 本项目的拍摄素材以及成片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视频内所有的文字、图像、工作中收集的各类资料、招标人提供的素材、相片等及中标人据此所做的视频及最终成品、不得提供给第三方。若中标人将拍摄素材或宣传片内容用于它处,招标人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 中标人所拍摄的宣传片如有涉及盗用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相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招标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造成招标人损失的,还需另行赔偿相应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赔偿款等费用)。
十四、其他要求
1. 因中标人原因发生拍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如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需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
2. 中标人供应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不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
3.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4. 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十五、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 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同类型视频业绩2个。业绩项目材料中须含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付款凭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至少提供1份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与央级媒体(含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权威媒体平台)合作的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或付款凭证)(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本身为央级媒体,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承诺提供具备参与该项目所需的设备,并提供至少4类摄制设备购买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设备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及购买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六、报价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3.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91-********
4.监督电话:05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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