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49线九龙县城至稻城县城公路工程社会稳定评估外部供应采购询价函第三次

G549线九龙县城至稻城县城公路工程社会稳定评估外部供应采购询价函第三次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G549线九龙县城至稻城县城公路工程社会稳定评估专题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G549线九龙县城至稻城县城公路工程社会稳定评估;

(二)项目地点:甘孜州;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分为4段工程报批,分段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1.G549九龙县呷尔镇(县城至三道桥)段起于九龙县呷尔镇,沿老路改建,止于伍须海景区牌坊门槛。路线长10km,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m,设计速度30km/h,总投资1.3亿。

2.G549九龙县呷尔镇三道桥至康定市吉居乡段起于九龙县呷尔镇三道桥,沿老路改建,经伍须海、上团乡,止于康定市吉居乡。路线长88km,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m,设计速度30km/h,总投资50亿元。

3.G549康定市吉居乡至理塘县下木拉乡段起于康定市吉居乡吉居村,采用简支T梁桥跨越雅砻江至马岩沟,路线沿马岩沟向北展线上坡至理塘县下木拉乡与通乡公路相接。路线长72km,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m,设计速度30km/h,总投资14.896亿元。

4.G549理塘县下木拉乡至稻城县金珠镇段起于理塘县下木拉乡,经德巫乡、拉波乡、省母乡,至稻城县金珠镇扎冲村与G227相接。路线长131km,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m,设计速度30km/h,总投资约22.52亿元。

(四)工作内容:分别完成4段项目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编制,通过专家组评审,取得正式审查意见和主管部门批复(若有)。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潜在供应商(限定R 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后续工作中,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视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增加(或补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类,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中不作为资审条件。

(二)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含公路)且工程咨询单位资信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有“公路”专业咨询。

(三)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高速公路□/等级公路R/水运项目□/房建项目□/其他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合同为准),或至少完成1项(高速公路□/等级公路R/水运项目□/房建项目□/其他项目□)包含社会影响分析相关章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合同、成果扉页目录为准)。

(四)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高速公路□/等级公路R/水运项目□/房建项目□/其他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成果扉页为准),或至少完成1项(高速公路□/等级公路R/水运项目□/房建项目□/其他项目□)包含社会影响分析相关章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成果扉页为准)。

(五)工期要求:自甲方向乙方提供基础资料之日起算,乙方应于20日历天内提交送审稿,30日历天内通过专家评审。

(六)设备要求:无。

(七)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4万元,供应商需分别填报含税总价和增值税税率(所报税率不考虑国家特殊政策对税率的优惠)。报价大小写前后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不含税总价、增值税额由询价人计算确定。不含税总价计算式为: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1+增值税税率)(注:不含税总价将保留两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增值税额计算式为:增值税额=不含税总价×增值税税率。供应商对计算后的不含税总价、增值税额现场签字确认。4段项目的成交价按总投资占比结合中标总价计算确定,金额精确到元。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 9 月 13 日15:00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187*****589 ,递交地址:成都市 太升北 路 35 号 A区7楼会议 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4.超过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报价;

5.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最低报价(不含税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3.合同模板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 1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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