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驻杭公务应急保障用房租赁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温州市驻杭公务应急保障用房租赁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温州市驻杭公务应急保障用房租赁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温州市驻杭公务应急保障用房租赁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温州市驻杭公务应急保障用房租赁服务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位于杭州市沈塘桥路11号及15号(原沈塘桥路17号及18号)1号楼一楼门厅及二楼和三楼共计1048㎡,提供给市驻杭办作为办公和业务保障用房,作为保障我市在杭州的信访维稳、政法、安保、招商等公务应急保障业务用房,现三年租期已满。
该房产为杭州杂技总团演艺有限公司所有,为目前唯一同时满足;我市与杭州相距约400公里,近年来我市相关部门赴杭办事日趋频繁。①位于杭州市区范围内,周边交通便捷,距离省人民政府近,对高效开展公务应急保障业务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②我局承租时按公务应急保障用房功能进行改造、装修该办公场所。③为目前唯一同时满足用房面积、装修标准、且办公设施设备配备齐全的场所。如果更换供应商提供公务应急保障用房租赁服务,无法保证与项目的一致性或者配套服务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及原有投资损失。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杂技总团演艺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沈塘桥路11号及15号(原沈塘桥路17号及1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市行政管理中心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项先生、蔡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7-****************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标签: 租赁服务 用房 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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