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文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第一包)招标公告
市级机关文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第一包)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市级机关文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第一包)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公示,自2016年9月18日起至2016年9月22日止(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公示表
采购人名称 | 青岛市市级机关文印中心 | 联系人 | 梁波 | ||
地 址 |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1号 | 电 话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级机关文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第一包) | ||||
预算金额 | 524.8万元 | 公示期限 | 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2日止 | ||
采购项目内容 | 四开四色型胶印机一台 | ||||
拟采购的 标的说明 | 一、满足印刷质量要求高、彰显青岛市政务服务品质要求,适应机关印务大面积实地印刷的特点,要求做到大面积平网无龟纹,具有强大的、独有的防鬼影功能,可轴向、周向、对角调整规矩的功能,保证印品套印准确。 二、满足应急保障需要,要求所采购的设备必须配备各类先进的自动化系统,缩短印刷作业转换时间,满足机关印务快速响应、迅速保障的需求。 三、满足机关印务7×24小时服务保障需要,要求所采购设备的售后服务必须做到7×24小时随叫随到。 | ||||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第一包为四开四色型胶印机采购,设备专业性较强,经专家审核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为不影响本项目正常进行,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专家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理由进行了论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专家1论证意见 | 市级机关文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第一包)于2016年8月9日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公示,截止9月7日开标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并递交投标文件,导致该项目废标。 经过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其商务、技术要求合理,与单位使用实际情况相符合,无倾向和排他性条款。证明满足用户使用要求的产品具有唯一性,只有海德堡速霸四色平张纸胶印机SM74-4-H能满足要求,因此只能从该产品青岛地区唯一指定代理商青岛莱特信诺科贸有限公司采购(单一来源)。 | ||||
专家1姓名 | 熊建设 | 职 称 | 副教授 | ||
工作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 | ||||
专家2论证意见 | 本项目(第一包)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1家,于2016年9月7日废标后,经审核招标文件无倾向性及不合理条款。 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如防鬼影功能,需4支靠版墨辊的横向窜动量在0-8mm间任意点设置;全自动飞达和收纸使印前准备只有几分钟,这些功能只有海德堡速霸四色平张纸胶印机SM74-4-H能满足采购方的要求,因而本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青岛莱特信诺科贸有限公司采购。 | ||||
专家2姓名 | 章平 | 职 称 | 副教授 | ||
工作单位 | 青岛大学 | ||||
专家3论证意见 | 该项目于2016年9月7日进行过公开招标(项目编号:T-********-***第一包)但由于第一包的项目需求原因,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而导致废标。 但该项目的需求必须保证所采购的产品具有四色彩印、大面积实地印刷、大面积平网无龟纹以及独有的防鬼影等功能,才能满足本项目的实际要求;而能满足该上述要求的产品只有海德堡速霸四色平张纸胶印机SM74-4-H能够满足要求,故本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青岛莱特信诺科贸有限公司(SM74-4-H胶印机代理供应商)供应该产品。 | ||||
专家3姓名 | 殷德军 | 职 称 | 教授 | ||
工作单位 | 青岛理工大学 | ||||
拟定的唯一 供应商名称 | 青岛莱特信诺科贸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6号803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 | 联系人 | 刘洋 | ||
联系电话 | |||||
财政部门 名称及地址 | 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宁夏路208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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