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统计年鉴2024汇编及印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深汕特别合作区统计年鉴2024汇编及印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统计年鉴2024汇编及印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14万元以内,其中2024年支付最终签定合同金额的70%,2025年支付最终签定合同金额的30%。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拟对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至2023年相关统计数据进行年鉴汇编工作,涉及多部门数据联合汇编整理,及两部统计年鉴的资料电子化处理。项目需要采集、汇总区域内现有数据,参考深圳市统计年鉴版式并结合区域特点进行完善,对相关统计资料进行设计、排版并印制成册,并将印刷品送达指定地点,同时按上级统计部门关于资料电子化要求对统计年鉴进行电子化处理,达到档案存档要求。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新编制一部统计年鉴
①年鉴所列信息时间范围: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至2023年共2年资料。
②年鉴内容:数据图表、辅助文字、插画。
③印刷时间及数量: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100套年鉴的成品印制并送达指定地点。
(2)将2份统计年鉴电子化
将《深汕统计年鉴2022》(往年已有年鉴)、《深汕统计年鉴2024》(为本项目新编制的年鉴)按要求制作PDF、EXCEL两种格式电子资料。
2.服务要求:
(1)专人对接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指导统筹年鉴编制全流程,出具年鉴格式、版式编排、数据采集、汇总等指导意见,负责完成年鉴编制数据采集、整理、审核、比对、排版、印刷、资料电子化等全流程工作。
(2)按工作人员要求确认印制版式和内容,在约定时间内印制成品并送达指定地点。
(3)电子化需制作PDF文件及EXCEL文件两种:
PDF文件要求:
①清晰度300DPI;
②全书除扉页、环衬、封底、广告页外,均需做书签。
③书签有层级,表号、表名与原书一致,表号与表名之间要加空格以示区分,标点符号统一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无多字、漏字、错字,字符之间无多余空格,书签之间无多余空行。书签链接准确。
④页面大小一致,版心居中,无白边、黑边,无错漏页。
⑤全书均为横版的,按原貌制作成横版页面;全书大部分为竖版单页,有少量横版跨页,则统一处理成竖版单页。
⑥封面之后、封底之前未编入页码的空白页应删除。
⑦指标解释、说明类文字页面制作双层PDF,文字可复制可检索。
EXCEL文件要求:
①每个数据表存储为一个EXCEL文件,尽量将续表合并到一起,如表格过长,不便合并,可以放在统一文件不同sheet中。
②数字和文字的字体字号、边框、颜色无特殊要求,可清晰阅读、可复制即可。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总服务期在6个月以内)。
4.服务成果:
满足项目合同约定的印制品数据、质量和资料电子化满足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要求。
①提供100本纸质年鉴及其可编辑的word版准打印稿资料,可编辑的EXCEL版数据表资料。
②《深汕统计年鉴2022》、《深汕统计年鉴2024》等两部年鉴的PDF版、EXCEL版电子化资料。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6个月(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账号按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合同款分两期,签定合同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全额的70%;2025年完成项目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质量验收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对服务态度、印制进度及时性、印制品质量和数量进行评估。如项目验收不通过将不予支付合同尾款,并要求供应方赔偿合同全款20%的违约金。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本次采购的服务供应商评审方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3.本次采购公告的供应商报价为项目采购最终报价。
4.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11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1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和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fzgghczj_tjk@szss.gov.cn
5.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6.本采购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和楼1栋407
项目联系人:陈梓智
联系方式:159*****432 ,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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