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妇幼保健院“重点部门2-6楼集中空调及新风通风系统滤网清洗、消毒及更换”项目采购公告

许昌市妇幼保健院“重点部门2-6楼集中空调及新风通风系统滤网清洗、消毒及更换”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重点部门(2-6楼)集中空调及新风通风系统滤网清洗、消毒及更换”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规格、数量、要求:详见采购清单

4.项目预算金额:*****

5.交付地点:许昌市妇幼保健院青芳街院区

6.分包:不允许

7.联合体:不允许

8.服务年限:1年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必备)

(一)企业(公司)及法人证明文件

1.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

2.企业(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

3.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截图需盖章)。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8时。

2.地点:许昌市妇幼保健院15楼后勤管理科报名领取。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14日10时。

2.开标地点:许昌市妇幼保健院15楼会议室(许昌市青芳街39号)。

五、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以完整密封送达为准。

六、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医院重点部门室内空气指数达标。

(二)采购清单到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后勤管理科报名领取。(投标人报名需携带“二、投标人资质要求”等材料)

(三)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本项目中须承诺在采购方指定地点完成,且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医疗机构“净化区域”空气质量标准。

2.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的公司。

3.能够满足我院对“集中空调及新风通风系统滤网清洗、消毒及更换”的要求,提供专业人员进行养护。

4.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下规定;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须明确产品的型号、详细参数,否则为无效投标。

6.提供完善的技术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

7.提供与其他投标人无串联承诺函。(提供承诺函)

8.专利权:投标人应保证用户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投标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七、资金支付: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按月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合同价款分12个月支付,当月完成工作后,次月收到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

八、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最低评标价法。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许昌市妇幼保健院

2.地 址:许昌市青芳街39号

3.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7*****701

2024年9月10日

标签: 通风系统 集中空调 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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