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精神病院电动直立床询价采购公告
宁波市精神病院电动直立床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9月10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宁波市精神病院采购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本院使用的电动直立床医用设备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宁波市精神病院电动直立床采购项目
2、采购组织类型:询价
3、项目概况:采购货物名称、数量、预算
标项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电动直立床 | 台 | 5 | 5 |
备注:
3.1本项目设有预算金额;请各供应商按预算金额内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3.2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3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4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名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询价文件的领取:
5.1.领取时间: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5.2领取地点:网上报名,********-8206">请将报名资料以邮件形式发至本邮箱*********@qq.com(同时致电0574-********-8206确认邮件发送),以获取询价文件。
5.3.获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5.3.1供应商报名表(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5.3.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5.3.4.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供应商根据所投标医疗器械分类提供其《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备案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还需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6.1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6.2现场递交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日兴房11号(宁波市精神病院)
邮寄递交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日兴房11号(宁波市精神病院)
邮寄收件人:宋老师,0574-********-8206
6.3投标文件分别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包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7.1开启时间:2024年9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7.2开启地点:宁波市精神病院行政楼3楼会议室(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村日兴房11号)
8.其他:
8.1.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精神病院官网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所有文件(包含公告中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均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8.4采购人:宁波市精神病院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村日兴房11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0574-********-8206
标签: 电动直立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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