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河口至鄂豫界段项目新型流态固化土智能化制备关键技术工程应用研究服务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河口至鄂豫界段项目新型流态固化土智能化制备关键技术工程应用研究服务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河口至鄂豫界段项目新型流态固化土智能化制备关键技术工程应用研究服务(第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大悟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河口至鄂豫界段项目新型流态固化土智能化制备关键技术工程应用研究服务(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

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河口至鄂豫界段项目新型流态固化土智能化制备关键技术工程应用研究服务(第二次)。

1.2采购范围

完成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河口至鄂豫界段项目新型流态固化土智能化制备关键技术工程应用研究的理论及数据分析,创建理论计算模型,分析该研究成果能否被用于城市黏性弃土、尾矿砂、废石膏等资源化利用上,分析研究有机聚合分散剂的流态固化土制备方法与工艺能否将黏粒含量占主体部分的废弃材料形成可灌性、自密实的流态固化土,分析研究龄期强度、渗透性等关键性参数。

完成对新型流态固化土智能化制备关键技术工程应用相关研究成果的结题评价,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提炼、升华和总结工作,提高相关研究成果的知名度;并申报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技进步奖项。

1.3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取得获奖证书为止。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4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文件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3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交投大悟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 大悟县城关镇兴华路113号大悟交通局

联 系 人: 罗先生

联系方式: 139*****15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方式: 130*****258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供应商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独立承担过1项公路工程同类咨询服务项目。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同类咨询服务”业绩是指包含下列工作内容之一的业绩,创优咨询、绿色公路咨询、品质工程咨询、科研咨询服务项目。若同一合同包含多个满足要求的咨询服务业绩的只计算一次。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最低数量

最低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1)高级职称。

(2)近5年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同类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

1、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复印件。

2、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度2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4年度2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证明机构单位章)。

3、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4、“同类咨询服务”业绩是指包含下列工作内容之一的业绩,创优咨询、绿色公路咨询、品质工程咨询、科研咨询服务项目。若同一合同包含多个满足要求的咨询服务业绩的只计算一次。

5、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采购人D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采购人Z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注:各供应商需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无需提供上述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截图。

标签: 智能化 高速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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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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