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预算 8万
省份/直辖市 广东 地区 东莞市
采购单位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
所含内容 门诊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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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8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量单位
1 工程周期:13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13安全文明施工费(元):5453.6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1200暂列金额(元):0承包范围:见附件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门诊3楼中药房改造工程 1 73,346.4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10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69-********

采购单位: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

2024年09月10日

,东莞市,东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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