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畔新城社区食堂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河畔新城社区食堂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河畔新城社区食堂运营服务采购公告
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浑南区五三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采购公告如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编号:SYXL202*****058
项目名称:河畔新城社区食堂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0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装修期30天;运营期限3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授权委托人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项目除外);(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3)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供应商,还须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16号5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16号5门)
时间:2024年9月23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16号5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五三街道办事处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16号5门
联系方式:024-********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雪冬
电 话:024-********
2024年9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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