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清泉湖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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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清泉湖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4-09-10

贾汪区清泉湖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贾汪区清泉湖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程已由贾发改经贸复(2015)147号、贾发改经济复(2017)53号、贾经发复(2021)1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贾汪区清泉湖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贾汪区青山泉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贾汪区清泉湖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境内,北至青柳路、南至超越大道、西至规划高新路、东至镇西路,项目区实施范围66.76hm2。基于清泉湖采煤塌陷地场地特征,结合目标定位,突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包括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工程总投资:约5500万元。招标控制价为:********.11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贾汪区清泉湖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境内,北至青柳路、南至超越大道、西至规划高新路、东至镇西路,项目区实施范围66.76hm2,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9月01日以来(以完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生态治理、修复、水环境等相关综合整治),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

(3)财务要求:/。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项目经理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施工设备要求:/。

(10)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

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

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t保险保单、t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

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支行

开户账号:932*****016488*****0011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

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

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1)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保险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担保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

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

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2日10时00分。逾期

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

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青山泉镇农经中心内)

联系人:杨国威

电话: 0516-********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大泉街道蓝庭国际小区商业楼205室

联系人:董燕

电话:185*****619

2024年 09 月1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治理 塌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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