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外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1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市容管理服务 | 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外包 |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1 | 项 | ******* | *******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5、大中型企业参与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且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内容,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无。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蒋毅 |
电 话:0731-******** |
地 址: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寿星街36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晶、黄雅岚、黄科敏、王幸 |
电 话:183*****699 0731-********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山水湾S06栋2814、2815,2817-2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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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9 月10 日
标签: 综合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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