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购买餐饮服务项目6标段(元江县),①为职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等制作,并做好日常设备餐具维护、清洁,消毒、保管等工作;②服务保障:根据需要由供应商投入前期装修改造及必要的餐饮设施设备,确保能满足供应商所参与标段的执法队就餐人数的正常用餐需求,禁止面向社会进行任何形式经营。
*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服务,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采购人不定期组织民主测评,连续两次测评不合格,视为供应商违约,合同自行终止。
*服务地点:元江县红河办事处平安路北段东侧。
二、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验收或考核标准
1.考核内容:食材来源渠道,干货存储时间,结合食品菜肴质量标准与食品卫生标准,分为工作态度、责任心、操作规范、开餐前准备、加工质量、完成任务情况、成本控制、劳动纪律、食品卫生与个人卫生等方面。
2.服务按照采购人规定进行考核,若满意度考核低于75%,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赔偿成交供应商任何损失。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餐饮服务费采用成交总价按每月折算后进行支付,甲方会在每月的10号以前把当月就餐人数提供给乙方,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付款,乙方要把上月用餐情况真实数据报给甲方统计。
五、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一)服务要求
(1)利用采购人提供的场地,部分炊具、设施设备,为职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会议接待用餐等的制作。
(2)服务保障:根据需要由供应商投入必要的低值易耗品,确保能满足各标段预计用餐人数的正常用餐需求;
(3)食堂不足的设备设施及餐具都由各标段成交供应商自行投资,食堂所产生的水电费及相关运作费用都由各标段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供餐要求
*1、供餐形式:日常自助供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工作日早餐:时间为08:00-08:30,早餐保障米线、卷粉、面条齐全;帽子:三鲜、焖肉、炸酱、牛肉等不低于二个(其中每周供应一次红烧牛肉或鳝鱼帽子);包子、馒头、油条、花卷、鸡蛋,粥类、蔬菜类、杂粮类、饮品类不低于5种,早点辅料(如:韭菜、葱花、薄荷、香菜、酸菜、芝麻油、花椒油、蒜沫、生姜水、辣子、腐乳、泡菜等)尽量配齐并保证质量,特殊品种可采用分餐模式。
3、工作日午餐:时间为12:00-13:00,午餐以米饭为主食,菜品不低于8个菜品(2净1串荤、3素、1汤,咸菜类不能少于2种,水果类不低于1种),具品按时令调整。
4、工作日晚餐:时间为18:00-19:00,晚餐以米饭为主食,不低于7个菜品(1净2串荤、3素、1汤),咸菜类不能少于2种,不定期提供水果类,具品按时令调整。
5、咸菜类能提供玉溪市各地方特殊品种,新鲜提供:凉拌薄荷、姜丝、拌芹菜、拌饺瓜丝、泡大蒜、泡椒(小米辣)、鬼火绿等多种下饭菜。(要保证务类食材新鲜、质量好。尽量不要出现饲料鸡、鸭。鱼不要有异味(泥巴味))。
6、会议用餐: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餐费另行结算。
7、菜品要求:菜色搭配以营养健康为本,类别定期调整并适时变换口味,同日内每餐不同菜系,保证营养均衡,饭菜可口。可结合传统节日提供汤圆、饺子、腊八粥等传统菜品和食品。
*8、确保菜品数量充足,满足所有前后来人的用餐需求;冰箱备菜充足,满足加班迟来人员应急供餐需求;供应商应做保证承诺。
9、特殊情况:节假日加班餐、接待餐、会议接待、培训用餐等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0、每餐菜品均做48小时留样待查。
11、各标段就餐人数。
注:以上人数为现行就餐人数,结算时以实际就餐人数按实结算。
(三)食材要求:
1.不得采买四季豆、发芽土豆、新鲜红花菜、野生菌等食物,不得加工售卖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物。
2.早餐食品和帽子种类多样化,摆放整齐供用餐人自行取餐。
3.对菜品搭配有一定的要求,并制作每周菜谱,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提供下星期的菜品供采购人审核,时令蔬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食品采购须从正规渠道进货,要严把质量关,宜向规模大、信誉好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向供货商索取该批食品生产厂家的相关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明、供货清单、采购清单等票证,严禁采购过期、变质食品。
5、食品运输、贮存场所、设备以及食品的存储方式等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对仓库储存食品的保质期进行抽检。
(四)食堂卫生管理要求:
1.蔬菜摆放标准:分类码放,整齐条理,无杂物,用专用具盛放。
2.摘洗蔬菜卫生标准:干净无泥沙、无昆虫、杂物、无烂叶和农药残留物,用盐水浸泡,清水冲洗,挑拣杂物。
3.切菜时要注意菜刀和菜墩要生熟分开,用后要用热水冲烫,清洗消毒。
4.炒菜时:厨师要穿戴干净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长发要盘起,佩戴厨师帽,翻炒过程中不能掉入杂物;蔬菜要煮透,肉类要炒熟,成品与半成品要分开,腥味原料与其它原料分开,荤素原料分开,杜绝交叉污染。
5.打菜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佩戴口罩,菜勺要冷热分开,荤素分开。
(五)餐饮环境安全管理要求
1.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2.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等分开放置
3.厨房应设置灭火器,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
4.厨房用火用电及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留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设施在关闭状态。
5.供应商应配置专业的餐饮服务相关管理人员,如:餐饮堂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消防管理员等。提供管理员相关证书(若有)。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保证服务及菜品质量,在不低于《日常供餐品种及标准》的前提下,提供本项目服务。
2.就餐卡的充值工作由乙方负责管理,合同服务期满后充值卡余额须如数全额返还持卡人。就餐卡充值工作须由专人负责,且每周充值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就餐卡充值资金由乙方自行管理,但乙方就餐卡充值系统须接受甲方专人监督,让甲方及时掌握就餐卡充值资金情况。
3.餐饮服务期间不得在食堂内存放酒类产品,更不得提供酒类服务。
4.提供安全卫生的职工餐具和会议用餐餐盘、碗具等,要求每餐消毒、摆放整齐。
5.需对使用的餐具、厨具、灶具进行清洗消毒,及时清扫用餐地点,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6.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搞好食堂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厨房卫生要做到一日三小扫、一周一大扫,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并定期对厨房餐具、用具进行消毒,厨房用具严格实行一漂二洗三消毒的规程。按要求食堂厨余垃圾、污物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丢弃、摆放,做到“爱国卫生7个专项活动-净餐馆”标准要求。
7.爱护公物,节约燃料、水、电,降低成本,且水费、电费、燃料费自理。
*8.食堂不得对外经营。
9.供应商服务人员均不与采购人构成劳动或劳务关系,供应商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10.食堂服务人员因劳动或劳务关系所发生的劳动纠纷或其他纠纷均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1.配合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中“净餐馆”、“制止餐饮浪费”等的相关工作。
12.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完成准备工作正常开始运行。
(七)经营管理能力说明
1.要有管理思路与组织架构,包括从业人员数量,各类厨师、工种的人员配备情况、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2.必须有处理员工投诉的渠道,处理时间,检讨处理结果的手段。
3.必须有处理紧急意外事故的手段和方法,如食物中毒事故、食堂火灾、食堂停水停电等事件,饭堂就餐人数大幅度增加的应对措施等
4.必须有*防控常态化安全防范措施。
5.必须有质量控制措施、卫生控制措施及安全防范措施
6.会制定就餐高峰期,缩短员工长时间等待的解决方案。
7.必须具有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并具有食材安全检测和溯源追踪等措施。
(八)履约保证金
*各标段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各标段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作为供餐期间的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期间如因不合格、不卫生和变质食品及原材料造成卫生安全事故,或成交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况的,采购人将视情节轻重扣减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九)其他:供应商成交后,在经营前必须取得针对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购买餐饮服务项目6标段(元江县)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