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保障配套条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某部保障配套条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某部保障配套条件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JTFOA-G1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保障配套条件建设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部保障配套条件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2024-JTFOA-G1010
2.3工程特征:主要包括宿*场地、用水保障、污水坑、用电保障、通信及视频监控、板房、厕所、避*设施、简易道路、器械场、板房建设、防护围网、界桩、指示标牌和警示标牌等建设内容。
2.4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245.96万元。
2.5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
2.6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宿营场地、用水保障、污水坑、用电保障、通信及视频监控、板房、厕所、避雷设施、简易道路、器械场、板房建设、防护围网、界桩、指示标牌和警示标牌等建设内容。
2.7服务期:300日历天(最终已招标文件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10月10日,竣工日期: 2025 年 8月5日,建设总工期10个月。
2.8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
2.9其他:招标范围及其他信息以招标人最终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包括母子公司以及含子公司的子公司)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非“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独资)且无外资控股资质,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地项目经理,近期连续12个月(含)以上在单位缴纳社保,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等。
3.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投标人至少有一项投资规模200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应具有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近 3 年(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采购网(www.plap.cn)*采e信(“**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截图,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注:所有截图以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内在上述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申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申请人的条件:①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处于锁定状态的,不允许参加其他项目相关活动;②申请人有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信用中国出具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证明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3年无违法记录证明截图:刑事案件(诉讼或者仲裁投标单位、法人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的)、民事违法(诉讼或者仲裁投标单位、法人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民事:劳务报酬、纳税、行贿、串标、弄虚作假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信用证明截图【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③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适合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情况。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报名登记或通过电话方式报名(将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拟派项目经理姓名、经办人电话编辑为Excel电子表格发送至招标联系人电话,并附经办人在企业近12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证明。通过电话报名的以招标联系人收到的短信为准,如申请人发送的短信招标联系人未收到、收到的短信打不开或收到的短信信息不全视为无效报名)。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 时至18时,在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因故无法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经联系确认后,可采取邮寄方式提供,产生费用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现场购买要求:携带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12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满足要求的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在企业近12个月的社保证明,购买招标文件(如资料不全或不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则视为无效报名)。
网上购买要求:将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12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满足要求的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在企业近12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等资料发送至招标人电话,审核通过后,招标人通过电话发送招标文件(如资料无效或不全或不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则视为无效报名)。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招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9 月30日 8 时 30 分,地点为 西安市莲湖区
7.2 逾期送达的招标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网、中国招投标网媒介上发布。
9. 解释权
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招标人): 某部
地 址: 甘肃省酒泉市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52*****767 0937-*******
传 真: 0937-*******
电子邮件: *********@qq.com
标签: 保障配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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