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仆产业园1号厂房整栋和3号厂房整栋及宿舍楼2层3层5层深圳车仆汽车用品发展有限公司-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车仆产业园1号厂房整栋和3号厂房整栋及宿舍楼2层3层5层深圳车仆汽车用品发展有限公司-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 | 项目名称 | 车仆产业园1号厂房整栋和3号厂房整栋及宿舍楼2层3层5层(深圳车仆汽车用品发展有限公司) |
起始日期 | 2024年09月11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9月19日 00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1、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车仆产业园3号厂房(龙腾社区光明路17号) 2、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车仆产业园1号厂房(龙腾社区光明路17号) 3、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龙腾社区光辉路三九工业园宿舍楼2、3、5层 |
面积/数量 | 1、房产建筑物:2627.500平方米 2、房产建筑物:2627.500平方米 3、房产建筑物:1648.11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赁期限为3年,即36个月,自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止,如遇国家重点工程或政策性房屋拆迁、城市更新等不可抗力因素, 合同自动终止 , 双方无责。)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7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78,143.42元/月(厂房:人民币27元/m/月,厂房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2、宿舍:人民币22元/m/月,宿舍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42元整;以上价格均含税。)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宿舍 |
履约条件 | 1.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出租物业用途仅为工业; 3.负责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经营等证照或批文; 5.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6.合同文本以出租方提供的文本为准,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并愿意与出租方签署此合同,具体的租金、租期等要素以招租结束后租赁合同约定内容为准,确认最终承租方后的7日内签署合同,如最终承租方不按约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为最终承租方自愿放弃本次招租。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投标及开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5、 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二、物业租赁情况 该厂房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龙腾社区光明路17号车仆产业园,其中1号厂房整栋建筑面积2627.5m、3号厂房整栋建筑面积2627.5m2、宿舍楼2、3、5层建筑面积1648.11m2,建筑面积合计6903.11平方米。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42元 | 其他 | 水电费按属地市场价格,经抄表计算后按月交纳,不收取物业管理费。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交易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本次交易失败 |
项目日程
谈判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 澄清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16日 00时00分00秒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16日 00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为深圳市注册的企业。 2、承租方为国家规定的规模以上商业企业; 3、承租方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规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 |
联系人 | 曾经理;谢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158*****623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上下屋股份合作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项目邀请深圳车仆汽车用品发展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2、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 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 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3、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3日,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 4、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试行)>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5、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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