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东方前沿KTV房屋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原东方前沿KTV房屋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受焦作煤业集团东方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焦作煤业集团东方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原东方前沿KTV房屋租赁项目进行公开二次招标报名,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房屋基本情况:位于河南省焦作市解放路272号东方宾馆东侧,地处解放中路与塔南路黄金交汇点,北临市区黄金走廊解放路和地标建筑东方红广场,南接塔南路迎宾大道。2005年建成投入使用,共五层,框架结构,经营面积约2245平方米,供排水系统、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独立电梯具备使用功能,设施设备齐全,承租后即可使用。
2、租赁期:五年,免租期1个月;
3、招租范围:原东方前沿KTV房屋现状整体出租
4、允许经营范围:办公、金融、教育培训、医疗等,禁止中标后变更及增加经营范围,禁止整体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为境内外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资格或业绩者优先;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在以往租赁过程中有违规和违约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不能作为投标申请人;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证明要求涵盖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 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焦作市解放中路239号综合办公楼414室。
四、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出具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存款证明;
4、投标人出具的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以及在以往租赁过程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的承诺书原件;
5、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证明要求涵盖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备注:上述资料需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壹套,原件验后退回,资料不齐全者将不接受报名。
原一次公告期间已报名投标人依然有效。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资格预审
招标人将视具体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采取有限数量制)。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焦作煤业集团东方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杜耀辉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
地址:焦作市解放中路239号综合办公楼414室
焦作煤业集团东方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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