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江源区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TXY-【2016】-08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白山市江源区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以江源政函【2016】7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白山市江源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白山市江源区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控制价为:196.4564万元;
第二标段:白山市江源区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控制价为:169.6622万元;
建设地点:白山市湾沟镇;
项目性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范围:
总建设规模204.1214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00.00公顷(具体标段划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施工计划工期:2016年10月15日至2016年11月15日,共31日历天。
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国土资源部印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以上资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备案名录中的单位方可投标)。
3.2投标单位近三年(2013年-2015年)至少有二项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均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入本项目人员需具备本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在以往参与土地整治相关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参加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分别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广场HG1A座1605室)购买招标文件,由法人及项目经理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代码机构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本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由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上午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山市江源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系人:闫女士
电话:188*****228
2016年 9月14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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