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店棚户区改造工程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宣化店棚户区改造工程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T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悟县宣化店棚户区改造工程勘察项目(二次)已由悟发改投资【2016】9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悟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悟县宣化店镇。

2.2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60万元。

2.3计划工期:一期棚改房勘察周期为30日历天,其他勘察视项目计划另定。

2.4招标范围:对大悟县宣化店董家巷子棚户区改造、宣化店省际生态经济试验区棚户区改造及宣化店旅游名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勘察进行招标,包括以上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勘测、地质勘探、地形图勘察、岩土分类、土质分类等(含设计所需要的一切勘察、勘探、勘测内容)、并出具勘探报告,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条件。

3.2应是在中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有盈利。

3.3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4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3.7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投标人项目经理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全程参加投标活动。

3.10投标单位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第一次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不超过7家,含7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5.1 请申请人于2016年9月2日9:00至2016年9月8日17:3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客户端报名,选择投标报名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报名须先申请入库办理CA锁)。

5.2投标申请人须在2016年9月14日下午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从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照要求准额转账或汇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市分行大悟分理处

开户名称: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12027138000000393

5.3 投标单位缴纳并确认投标保证金后,且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满三家时,投标单位使用在线电子标书客户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4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客户端在待办事项中确认所缴纳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按时确认投标保证金或项目确认错误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5.5投标申请人须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4日下午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悟县城关镇长征南路59号7楼)。

资格预审时间为2016年9月14日下午15时00分,资格预审地点为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悟县城关镇长征南路59号8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必须亲自到场签到,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

6.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悟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大悟县城关镇前进大道

地址:大悟县城关镇建新街

联系人:高明

联系人:魏拓

电话:138*****568

电话:155*****660

标签: 工程勘察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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