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渠道营销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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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渠道营销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编号:CGX0-2024-195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渠道营销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洁特分行渠道营销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渠道营销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渠道营销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响应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
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如响应方为企业,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
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套如响应方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
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响应方应没有处于停业、歌业、重整、破产清算状态,没有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影响企
业正常经营及履约能力的情况(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3.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和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
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函),自然人提供征信报告。
4,响应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5响应方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纳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自然人除外。
5.1提供2023年09月01日后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银行回单(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国家、地方社会保障
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搬钠(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
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响应方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5.2提供2023年09月01日后1年内任意1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
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纳税的单位:税务管理部门对单位纳
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响应方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个人所得税除外,
6.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年内(2021年09月01日后3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等情况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递交响应文件时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
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里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处罚期内),须提供纸质承诺并加
响应方公章。
7.响应方在与民生银行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漫露民生银行商业
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作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民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
加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响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响应方包含以下情况: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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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响应方与本响应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响应

方。(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9.近两年具有银行业同类项目承揽经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m60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获取,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
南路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
南路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救勒川大街
联系人:邹德刚
电话:0471-33360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萱湾财富广场c段601
联系人:樊先生
电话:18247126907
电子邮件:13948711199@139.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征询邀请书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现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分行渠道营销服务供应商入围项且采购事宜开展征询,邀请资质合格且
具备服务能力的响应方前来参加征询,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采购征询事宜由征
询方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
一、征询项目概要及要求
详见本邀请之《征询项目概要汇总表》。
二、响应方资格要求
1.响应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
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如响应方为企业,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顾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
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是自然人,应提
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响应方应没有处于停业、歇业、重整、破产清算状态,没有因财产被接管
冻结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及履约能力的情况(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3.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经审计的
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或担保函),自然人提供征信报告。
4.响应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并
加盖响应方公章).
5.响应方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纳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自然人除外。
5.1提供2023年09月01日后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银
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单位:国家、地方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
(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响应方满足相关政
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5.2提供2023年09月01日后1年内任意1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
税证明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纳税的单
位:税务管理部门对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
响应方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个人所得税除外。
6.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年内(2021年09月01日后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等情况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
以上)等行政处罚),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
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处罚期内),须提供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7.响应方在与民生银行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
露民生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民
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响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响应方包含
以下情况:与本响应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响应方:与本响应方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响应方。(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9.近两年具有银行业同类项目承揽经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征询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征询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一个
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3948711199139.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
在邮件正文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资料提供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将被拒绝接收,
所提供的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竞标资格:
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如响应方为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事业单位,
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非企业专
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是
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3响应方应自行承诺没有处于停业、歇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
产状态(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2.4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经审计的
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或担保函),自然人提供征信报告:
2.5响应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或承诺函):
2.6响应方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纳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自然人除外。
2.6.1提供2023年09月01日后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
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国家、地方社会保障管
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
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响应方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2.6.2提供2023年09月01日后1年内任意1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
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纳税的单位:税务管理部门对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
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响应方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个
人所得税除外。
2.7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年内(2021年09月01日后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等情况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
以上)等行政处罚),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
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处罚期内):(须提供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2.8响应方在与民生银行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
泄露民生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
民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2.9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响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响应方包
含以下情况:与本响应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响应方:与本响应方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响应方;(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2.10近两年(2022年09月01日至今)具有银行业同类项目承揽经验,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请各意向供应商购买征询文件时在民生银行供应商管理系统https:
/pms.cmbc.com.cn./purchase,/完成注册(注册流程详见网站说明,一般在2个
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审核)。
3、征询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征询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30:00时(北京
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
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征询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
联系人:邹德刚
联系方式:0471-3336018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方式:1824712690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入围 营销服务 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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