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物流中心盛昌路西段道路工程【一标段BK0+320~BK0+512.753】招标公告
丹灶物流中心盛昌路西段道路工程【一标段BK0+320~BK0+512.75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丹灶物流中心盛昌路西段道路工程【一标段BK0+320~BK0+512.753】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仙湖度假区金康路3号联运公司一层
2、项目概况:丹灶物流中心盛昌路西段道路工程【一标段BK0+320~BK0+512.753】全长约193m,道路宽度20m。本工程的建安费约为人民币425.45万元。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5月,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招标内容:“丹灶物流中心盛昌路西段道路工程【一标BK0+320~BK0+512.753】”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含盛昌路西段与利众路北段的交叉口)。
2.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招标备案的预算价)为人民币4,254,599.00元。
2.6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3,829,139.00元。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8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9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不需考评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 9 月 14 日至2016年 9 月 21 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广东飞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东飞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平中路65号鸿晖都市产业新城2栋413 )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电话:****-******** 联系人:巫小姐
5.3发售时间:2016年9月 14 日~2016年9月 21 日下午5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1017.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6年10月 17日0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安排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网页打印件除外)、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除投标保证金凭证外)密封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期8天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邮件至gdft0757@163.com)或传真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单位(传真号码:****-********)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飞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仙湖度假区金康路3号联运公司一层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平中路65号鸿晖都市产业新城2栋413 |
联 系 人:廖先生 | 联 系 人:巫小姐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dft0757@163.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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