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朝阳市第四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LNDYJC-20240906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朝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朝阳市第四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项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朝阳鑫盛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除臭设备、加药设备、其它设备等采购安装(具体内容详
子东
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朝阳市第四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朝阳市第四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0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14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
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东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
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4号):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裁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4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4号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DYJC-20240906001
项目名称:朝阳市第四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包组编号: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除臭设备、加药设备、其它设备等采购安装(具体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元项6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辽增
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
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东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4号)
方式: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东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4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东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纸顺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
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到辽宁东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鑫盛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梧桐路37-9号
联系人:闫舒梅
电话:1584218060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东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巾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4号
联系人:张爱瑜
电话:0421-7168899
电子邮件:1 ndyzb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00820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