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医院胎儿母亲超声监护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山市人民医院胎儿母亲超声监护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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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医院胎儿母亲超声监护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YZ-2024-09-1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文山市人民医院胎儿母亲超声监护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2 万元,招标人为文山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胎儿母亲超声监护系统 1 套,42.0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文山市人民医院胎儿母亲超声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文山市人民医院胎儿母亲超声监护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
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
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 739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
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
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对所投产品
的正式授权书(扫描件/复印件)或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长期代理经销协议(扫描件/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扫描件)和二
级授权(扫描件),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
制造商分公司授权无效);
(3)供应商需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
续 3 个月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公司提
供税务事项登记通知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 年至 2023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
报表,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
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
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
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
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
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 (出具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本次竞争性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
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每日
09:00-11:30,14:30-17:3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者,须携带:(1)加盖公
章的报名函(格式自拟);(2)有效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4)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及身份证(委托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
名称),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云南永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
南苑 219 号)获取磋商文件,在获取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视为磋商申请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永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南苑 219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永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南苑 219 号)
七、其他
1、项目名称:文山市人民医院胎儿母亲超声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42.00 万元;
4、采购内容:胎儿母亲超声监护系统 1 套,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5、交货及安装地点:文山市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9、公告发布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磋商公告及磋商公告内容不
承担任何责任。
10、磋商保证金
【金 额】:叁仟元整(3000.00 元)
【账户名称】:云南永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盘龙支行
【账 号】:118020100100050114
【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
【有效期限】: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注意事项:
以电汇或者网银转账方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转账单据内注明项目名称,相关信
息以进账为准,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保 YNYZ-2024-09-12”。请供应
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等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结果公开且无异议后,由代理机构业务人员提交《保证
金退还一览表》至财务部,由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事宜;成交供应商
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与业主签订合同且代理机构业务人员提交《保证金退还一览表》至财务部
后,成交供应商携带合同复印件至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
磋商保证金不以退还情形:
(1)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申请文件;
(2)未按成交通知书的要求签订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
(3)提交虚假资料等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文山市人民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文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文山市凤凰路 31 号
联 系 人:古老师
电 话:0876-21936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永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山市卧龙南苑 219 号
联 系 人: 杨明伟
电 话: 0876-688658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胎儿母亲超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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