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电子办公设备集中资格预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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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电子办公设备集中资格预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1.比选条件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电子办公设备集中资格预审项目已批准,比选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09-02-04H-2024-D-A16879。2.2项目概况: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电子办公设备集中资格预审项目。其它生产用终端设备包括扫描仪、扫描枪、摄像机、投影仪、路由器、摄像头等。2.3项目性质:货物及相关服务。2.4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发出入围通知书之日起12个月。若有效期截止时间未到,但采购规模达到上限,则本项目有效期届满;若有效期结束,采购规模尚未执行完成,有效期则延长至采购规模执行完成。2.5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其它生产用终端设备包括扫描仪、扫描枪、摄像机、投影仪、路由器、摄像头等。2.6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规模26万元(含税)。2.7交货地点:北京市。2.8★供货时间:订单下达后5个日历日内供货。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2.9标包划分情况: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不划分标包,确定通过集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为5家。3.★申请人资格要求33.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申请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如申请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3.2参选产品资质要求: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3.3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7月1日至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前(不含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扫描仪、扫描枪、摄像机、投影仪、路由器、摄像头等终端设备销售类)的业绩合同,累计含税业绩金额不少于20万元。代理商申请的,可提供投标人的同类项目业绩,也可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的同类项目业绩。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或订单计算。(2)申请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申请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资格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注2:在必要时,申请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资格预审委员会或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申请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3.4制造商要求:制造商申请须按比选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3.5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申请,代理商申请的,须提供的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文件(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须提供翻译版本)或分销商或代理商证书,代理产品须至少包括扫描仪、扫描枪、摄像机、投影仪、路由器、摄像头。3.6申请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资格预审申请。3.7联合体要求: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8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申请人及其任一申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注:申请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申请资格。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达到5个及以上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综合排名前5名的申请人通过集中资格审查;若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在3个及以上5个以下时,按实际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进行详细审查并排名,最终按实际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确定本次集中资格预审的通过家数。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参选。4.3申请人报名不足3家或通过集中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比选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申请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5.3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费。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6.2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7.申请人注册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申请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7.2 CA证书办理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和递交,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9.1联系方式比选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18号冠华大厦12层邮编:100010 联系人:张经理电话:010-58553636电子邮件:/ 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开阳路8号京印国际中心A区701-1邮编:100035联系人:宁欣、高寒、魏宝强电话:15621127207(宁欣)电子邮件:15621127207@189.cn网址:/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3110910037672416879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9月10日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电子办公设备集中资格预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1.比选条件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电子办公设备集中资格预审项目已批准,比选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09-02-04H-2024-D-A16879。2.2项目概况: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电子办公设备集中资格预审项目。其它生产用终端设备包括扫描仪、扫描枪、摄像机、投影仪、路由器、摄像头等。2.3项目性质:货物及相关服务。2.4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发出入围通知书之日起12个月。若有效期截止时间未到,但采购规模达到上限,则本项目有效期届满;若有效期结束,采购规模尚未执行完成,有效期则延长至采购规模执行完成。2.5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其它生产用终端设备包括扫描仪、扫描枪、摄像机、投影仪、路由器、摄像头等。2.6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规模26万元(含税)。2.7交货地点:北京市。2.8★供货时间:订单下达后5个日历日内供货。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2.9标包划分情况: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不划分标包,确定通过集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为5家。3.★申请人资格要求33.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申请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如申请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3.2参选产品资质要求: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3.3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7月1日至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前(不含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扫描仪、扫描枪、摄像机、投影仪、路由器、摄像头等终端设备销售类)的业绩合同,累计含税业绩金额不少于20万元。代理商申请的,可提供投标人的同类项目业绩,也可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的同类项目业绩。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或订单计算。(2)申请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申请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资格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注2:在必要时,申请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资格预审委员会或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申请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3.4制造商要求:制造商申请须按比选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3.5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申请,代理商申请的,须提供的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文件(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须提供翻译版本)或分销商或代理商证书,代理产品须至少包括扫描仪、扫描枪、摄像机、投影仪、路由器、摄像头。3.6申请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资格预审申请。3.7联合体要求: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8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申请人及其任一申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注:申请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申请资格。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达到5个及以上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综合排名前5名的申请人通过集中资格审查;若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在3个及以上5个以下时,按实际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进行详细审查并排名,最终按实际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确定本次集中资格预审的通过家数。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参选。4.3申请人报名不足3家或通过集中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比选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申请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5.3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费。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6.2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7.申请人注册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申请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7.2 CA证书办理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和递交,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9.1联系方式比选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18号冠华大厦12层邮编:100010 联系人:张经理电话:010-58553636电子邮件:/ 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开阳路8号京印国际中心A区701-1邮编:100035联系人:宁欣、高寒、魏宝强电话:15621127207(宁欣)电子邮件:15621127207@189.cn网址:/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3110910037672416879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9月10日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电子办公设备集中资格预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1.比选条件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电子办公设备集中资格预审项目已批准,比选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09-02-04H-2024-D-A16879。2.2项目概况: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电子办公设备集中资格预审项目。其它生产用终端设备包括扫描仪、扫描枪、摄像机、投影仪、路由器、摄像头等。2.3项目性质:货物及相关服务。2.4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发出入围通知书之日起12个月。若有效期截止时间未到,但采购规模达到上限,则本项目有效期届满;若有效期结束,采购规模尚未执行完成,有效期则延长至采购规模执行完成。2.5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其它生产用终端设备包括扫描仪、扫描枪、摄像机、投影仪、路由器、摄像头等。2.6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规模26万元(含税)。2.7交货地点:北京市。2.8★供货时间:订单下达后5个日历日内供货。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2.9标包划分情况: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不划分标包,确定通过集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为5家。3.★申请人资格要求33.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申请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如申请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3.2参选产品资质要求: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3.3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7月1日至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前(不含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扫描仪、扫描枪、摄像机、投影仪、路由器、摄像头等终端设备销售类)的业绩合同,累计含税业绩金额不少于20万元。代理商申请的,可提供投标人的同类项目业绩,也可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的同类项目业绩。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或订单计算。(2)申请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申请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资格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注2:在必要时,申请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资格预审委员会或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申请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3.4制造商要求:制造商申请须按比选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3.5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申请,代理商申请的,须提供的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文件(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须提供翻译版本)或分销商或代理商证书,代理产品须至少包括扫描仪、扫描枪、摄像机、投影仪、路由器、摄像头。3.6申请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资格预审申请。3.7联合体要求: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8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申请人及其任一申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注:申请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申请资格。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达到5个及以上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综合排名前5名的申请人通过集中资格审查;若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在3个及以上5个以下时,按实际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进行详细审查并排名,最终按实际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确定本次集中资格预审的通过家数。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参选。4.3申请人报名不足3家或通过集中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比选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申请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5.3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费。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6.2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7.申请人注册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申请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7.2 CA证书办理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和递交,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9.1联系方式比选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18号冠华大厦12层邮编:100010 联系人:张经理电话:010-58553636电子邮件:/ 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开阳路8号京印国际中心A区701-1邮编:100035联系人:宁欣、高寒、魏宝强电话:15621127207(宁欣)电子邮件:15621127207@189.cn网址:/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3110910037672416879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9月10日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电子办公设备集中资格预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1.比选条件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电子办公设备集中资格预审项目已批准,比选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09-02-04H-2024-D-A16879。2.2项目概况: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电子办公设备集中资格预审项目。其它生产用终端设备包括扫描仪、扫描枪、摄像机、投影仪、路由器、摄像头等。2.3项目性质:货物及相关服务。2.4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发出入围通知书之日起12个月。若有效期截止时间未到,但采购规模达到上限,则本项目有效期届满;若有效期结束,采购规模尚未执行完成,有效期则延长至采购规模执行完成。2.5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其它生产用终端设备包括扫描仪、扫描枪、摄像机、投影仪、路由器、摄像头等。2.6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规模26万元(含税)。2.7交货地点:北京市。2.8★供货时间:订单下达后5个日历日内供货。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2.9标包划分情况: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不划分标包,确定通过集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为5家。3.★申请人资格要求33.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申请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如申请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3.2参选产品资质要求: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3.3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7月1日至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前(不含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扫描仪、扫描枪、摄像机、投影仪、路由器、摄像头等终端设备销售类)的业绩合同,累计含税业绩金额不少于20万元。代理商申请的,可提供投标人的同类项目业绩,也可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的同类项目业绩。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或订单计算。(2)申请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申请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资格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注2:在必要时,申请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资格预审委员会或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申请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3.4制造商要求:制造商申请须按比选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3.5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申请,代理商申请的,须提供的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文件(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须提供翻译版本)或分销商或代理商证书,代理产品须至少包括扫描仪、扫描枪、摄像机、投影仪、路由器、摄像头。3.6申请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资格预审申请。3.7联合体要求: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8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申请人及其任一申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注:申请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申请资格。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达到5个及以上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综合排名前5名的申请人通过集中资格审查;若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在3个及以上5个以下时,按实际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进行详细审查并排名,最终按实际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确定本次集中资格预审的通过家数。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参选。4.3申请人报名不足3家或通过集中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比选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申请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5.3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费。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6.2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7.申请人注册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申请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7.2 CA证书办理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和递交,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9.1联系方式比选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18号冠华大厦12层邮编:100010 联系人:张经理电话:010-58553636电子邮件:/ 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开阳路8号京印国际中心A区701-1邮编:100035联系人:宁欣、高寒、魏宝强电话:15621127207(宁欣)电子邮件:15621127207@189.cn网址:/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3110910037672416879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9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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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子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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