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食堂经营权托管招标公告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食堂经营权托管招标公告
按照国家有关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要求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就我院新校区食堂托管经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 投标须知
(一)原则
公平 公开 公正 择优
(二)招标人、招标项目名称
1.招标人: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2.招标项目名称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食堂(含教工餐厅)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餐饮业经营资格,持有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尚在有效期内的原《食品卫生许可证》, 近两年来单纯经营高等院校食堂的企业单位可提供该院校食堂的许可证复印件及合同原件)、《税务登记证》。
2. 2015年 6月30 日前公司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300万元。
3.本次招标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 8月 4 日至2016年 8月 10日(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2.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广西银行学校内)办公楼108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实地踏勘时间
2016年 8 月 11日上午10-11时,各投标意向人到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实地考察,过期不候。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和学校纪检工作人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投标应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有正本(一份)、副本(7份),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 以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
2.投标人应将投标函、投标定金缴纳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另行装袋加以密封。
3.投标人应将上述文件一并装袋,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4.截标时间:各投标人于 2016年8 月 13日 9 时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五楼招标会议室。
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款作出响应,该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 8 月 13日上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银行学校五楼会议(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广西银行学校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 8 月13 日上午9时整在广西银行学校五楼会议开标(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广西广西银行学校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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