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三乡分局登革热防控服务招标公告

卫生健康局三乡分局登革热防控服务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登革热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三乡分局计划采购登革热防控服务,拟以“局内公开谈判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询价单位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三乡分局


项目名称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三乡分局

登革热防控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基本要求


1. 对中山市三乡镇登革热病例核心区范围开展成蚊药物喷杀工作服务。

2. 对中山市三乡镇指定社区登革热病例警戒区范围开展成蚊药物喷杀工作服务。
3. 对高风险点(如病患曾逗留过的地方等)开展成蚊药物喷杀工作服务。

4.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资质。


服务内容


按照《中山市登革热疫情处置技术要点(2023年版)》工作要求,对我镇登革热疫点半径100米或200米范围按规范第 1、2、3、6、9、12 和 19 天各开展一次全面灭杀成蚊。(具体安排按上级有关要求开展)。


服务要求

1. 供应商人员配备:

(1)每次服务组织6人,专职负责对疫点核心区(半径100米或200米范围)开展成蚊药物喷杀工作;对警戒区(核心区外扩展半径200米范围)开展成蚊药物喷杀工作;对高风险点(如病患曾逗留过的地方等)开展成蚊药物喷杀工作。

(2)供应商聘请员工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并对所聘用员工进行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如在服务期内发生劳资纠纷、意外(生病、伤亡事故)或违反合同规定、触犯国家法律、与第三方发生纠纷、诉讼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供应商应做好服务人员档案管理资料;做好工作记录,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如采购人有需要必须随时提供。

2. 供应商设备配置:

根据本服务范围和需求,供应商每次开展服务的设备基本配置数量及要求须达到下表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超低容量喷雾器

2台

2

热烟雾机

2台

3

工具车辆

2台

3. 消杀药品配备:

(1)供应商负责所有消杀工作的药品。防治药品及相关器械的使用按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最新标准执行,需“三证齐全”,并报备采购人。

(2)科学用药,不得使用国家禁用或伪劣的药物,所使用药物必须“三证”齐全,并需安全操作,不污染环境,确保人、畜安全,若因管理操作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4. 供应商办公场所配置:

★(1)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三乡镇设有相应的办公场所和仓库。

(2)上述要求的办公场所和仓库,供应商须在成交后1 个月内按上述要求配齐,另外人员、设备配备需现场核实并提供社保等相关证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5. 供应商着装:

供应商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按采购人统一审定的图案、色泽及格式制作的工作服(含雨衣),保持衣冠整洁,阴天或夜间作业必须穿着反光衣,用品和服装购买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承接采购人指定的所有登革热疫点的消杀工作。

(2)采购人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要求供应商增加人员配置、机械设备、药物投放及人员加班。

(3)在服务期内,采购人没有增加服务内容、项目,而供应商自行增加工作人员的,所增加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三乡分局布置登革热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响应,到达指定地点,并无条件服从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三乡分局的统一指挥、调度。

(5)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6)有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经验的优先。


服务期限及费用


1. 承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 服务费用:按照登革热实际消杀次数计算。该服务合同上限费用为100万,如累计金额达到100万,该项目服务自动终止。


询价方式


局内公开谈判询价


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2日下午17时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中山市三乡镇环镇路23号卫健分局104室


公开谈判询价时间


2024年9月13日上午9时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要提前签到,准备谈判事宜)


公开谈判询价地点


中山市三乡镇环镇路23号卫健分局一楼小会议室


联系人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60-********


备注:严禁提交虚假资料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三乡分局

2024年9月10日

标签: 登革热防控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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