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智能停车场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某部智能停车场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某部智能停车场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JCCGXX-G100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智能停车场监理(二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特征:本项目为利用高(低)位车位检测相机与国产有线地磁采集信息,有线传输至寻车综合应用平台,通过“1+2+N”三级信息屏实时发布空余车位情况,实现车位管理智能化、信息化、精准化,共计660个停车位。本项目为某部智能停车场工程的监理采购。
(二)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项目概况:某部智能停车场监理(二次)。
1.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229.******万元,计划工期:80日历天。
(四)招标项目控制价:7.6万元。
(五)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起,全部工程建设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结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业绩要求
2021年8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具有已完成的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或监理合同金额为7.6万元以上的工程监理业绩。
(四)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
拥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同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投标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 9 月 11 日至 9 月 18 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持下列文件报名:
1、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2、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3、被授权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盖章。
(二)招标文件免费领取。只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领取标书联系人:李助理、王助理,01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
(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王助理
标签: 智能停车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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